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doc
附件 1 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未 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分工如下: 一、市委政法委 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 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对认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落实 到位、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和相关部门予以一定形式的表扬和奖励, 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和相关部门严格进行责 任督导和追究。 二、市委宣传部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 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创造健康环境。指导新 闻媒体高度关注和客观审慎报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未成年人保 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正面典型,推 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推进未成年人社区实践指导 站建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方便的校外活动场所。 三、市委网信办 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 - 1 - 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持续开展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 项治理行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违法信息侵害,保护未成年人 网上个人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在市委宣 传部统筹部署下,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工作。 四、市高级人民法院 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履行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职责,依法惩 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教育挽救感化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 助未成年被侵害人;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保障未 成年人人格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坚持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延 伸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市人民检察院 指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各类侵 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被侵害 未成年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 案件,强化对法院、公安机关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 职责的法律监督,督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全面保障未成 年人合法权益。 六、市发展改革委 指导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 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服务和活动场 所等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基本公共 服务范围,并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和重点工程范围,逐步健全场所设 - 2 - 施和服务载体,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七、市教委 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充分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未 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督促指导幼儿园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 儿体质和智力和谐发展。督促指导学校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 度。督促指导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级教 育资助政策。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 开放,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督促指导学校配合相 关部门建立留守和困境未成年学生信息档案。指导各区教育行政部 门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有条件 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学前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和幼儿园提供必要的 卫生保健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指 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 成年人工作制度等。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制 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 八、市科委 指导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普及 活动,为未成年人了解科技、社会实践、职业体验等提供支持。督 促指导科技馆等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开设未成年人专场,为未成年人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九、市公安局 督促指导各区公安机关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受理 - 3 - 强制报告主体报告的遭遇侵害或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信息,第一时间 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带离护送、调查取 证、协助就医、鉴定伤情、批评教育、立案侦查等工作。督促指导 各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者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 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及时表扬和奖励主动报告信息的群 众和社会组织。督促指导各区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做好民政部门 临时监护、长期收留抚养儿童的寻亲工作并根据真实来历情况办理 户籍登记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 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 十、市民政局 承担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督促指导各区 民政部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切实 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各区建立政府领导、民政牵 头、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 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区民政部门依托未成年人 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 长期监护和收留抚养。督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 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强 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督促指导各区民政部门将符合条 件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 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4 - 十一、市司法局 配合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工作。认真落实“谁 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说法、社区普法、针对重点对 象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 施。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自觉履行监护职责,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 法律意识。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法律援助 机构依法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十二、市财政局 指导各区财政部门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支 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民政等有关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 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 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指导各区财政部门落实困境儿童保 障政策,加大保障力度。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制定和落实财政、金融 等优惠扶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 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 十三、市农业农村委 指导各涉农区将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乡 村振兴战略和相关发展建设规划重要内容安排部署,为农村未成年 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 农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咨询、示范和推 广服务。 - 5 - 十四、市文化旅游局 指导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未 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A 级旅游景区等场所,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监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场所对为未成年人提供的互联网上网服 务设施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 施。与市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在 A 级旅游景区设 置母婴设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便利;指导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在 A 级旅游景区等场所运营单位设置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 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鼓励创作、 制作和传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广播电视节目,引导未成年 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法 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引导未成年人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 强化强制报告主体的法律意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广 泛宣传报道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先进典型,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和 政府齐抓共管的关爱保护氛围。 十五、市卫生健康委 指导各区卫生健康部门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 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加强传染病防治和监督管理,做好伤害预防和 干预。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未成年 人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治疗、心理危机 干预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诊断治疗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及其 - 6 - 工作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及 时接收救治遭受侵害或意外伤害的未成年人,协助做好未成年人伤 情鉴定、身心健康状况评估等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白血病、恶 性肿瘤等重病儿童医疗救治和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工作。指导各卫生 健康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指导服务机构为外 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计划生育服务。 十六、市应急局 指导和培训应急管理人员强化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在公 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指导帮助学校、幼儿 园、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 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 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幼 儿园等单位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协调 机制。 十七、市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部门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护法》相关规定和义务的情况,重点对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 食品、玩具、用具等行为进行检查,对危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和身 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十八、市体育局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体育教育,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 体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养成终身运动的良好习惯。指导完善未成 - 7 - 年人体育活动设施,引导公共体育场馆对未成年人公益性开放。 十九、市妇儿工委办 依托妇儿工委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 联络员单位和各区妇儿工委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区的经验及时予 以宣传和推广。 二十、市总工会 通过开展金秋助学、女职工关爱行动、职工子女托管服务等工 作,为包括未成年职工子女在内的未成年人提供假期托管、课后辅 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帮助他们 解决生活困难、加强亲情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十一、团市委 广泛动员广大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加强 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通过思想引领,预防犯罪,有效地为未 成年人提供服务。 二十二、市残联 加快建立完善并牵头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会同有关部 门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综合监管。依托各级 各类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 配等基本康复服务。 二十三、市关工委 组织动员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 - 8 - 退休老同志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保护活动,协同做好未成年人 的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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