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互检分组情况.doc 附件 1 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互检分组情况 第一组:河北省、江苏省 第二组:山西省、辽宁省 第三组:天津市、四川省 第四组:山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五组:河南省、云南省 第六组:湖北省、贵州省 第七组:湖南省、黑龙江省 第八组: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第九组:江西省、甘肃省 第十组: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一组:吉林省、福建省 第十二组:广东省、陕西省 第十三组:上海市、重庆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