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等 两项规章制度的通知.docx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 文件精神以及《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学 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一)凡单价超过人民币 5 万元(含 5 万元)的仪器设备; (二)凡单件价格不足 5 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 套价格超过或达到 5 万元的仪器设备; (三) 单价不足 5 万元,但属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为精 密、稀缺的仪器设备; (四)国外进口的稀缺仪器设备。 第三条 学院实验中心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精密贵重仪器设 备的管理工作。各处(室)、系(部)、中心是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并应指定一名 行政领导负责分管该项工作。 第四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管共用或协作共用,避免重复 购置、利用率低而造成的积压浪费。 第二章 购置与验收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需遵循学科和部门共享的原 则,由使用部门拟定年度购置计划,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精 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学院实验室建设领导小 组组织初审、论证并通过后,由实验中心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统计汇总, 报财务处审核,经院长、书记办公会议批准后列入学院年度财务预算, 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具体采购程序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采购 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可行性论证是避免决策错误,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 关键性工作之一。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为: (一)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及工作量的预测等; (二)各类工作人员的配备及技术力量,使用部门对设备的管理能 力; (三)安装使用设备场所及设施条件; (四)配备设备受益面、利用率及投资效益预测; (五)仪器设备名称、档次、规格型号、性能、主要技术指标、附 件名称、数量、生产厂家等选型论证; (六)进口仪器设备须写明国别、公司、为何不用国产产品的理由 等; (七)经费预算(包括设备购置费、软件资料费、运行费、安装费、 培训费等)及其经费来源。 第七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要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防 止脱离实际、所购非所用或高档低用的现象发生。对盲目或重复投资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立即开箱验收,该工作由实 验中心资产管理办公室组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负责人、仪器操作人员、 学院档案室等有关人员进行。进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应请 - 2 - 东莞市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局参加,验收工作必须在索赔期满前 20 天 完成,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第九条 开箱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订货合同和装箱单 核对主机及附件的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是否相符;检查外观有 无破损;有无缺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认真填写详细的“东莞理 工学院城市学院设备开箱验收单”(详见附件 1),将技术资料交学 院档案室存档。 第十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整体验收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城市 学院设备采购验收工作流程”执行,并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2)。 第十一条 在开箱和整体验收的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资产管理 部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或厂家交涉。进口 贵重仪器设备应通过有关渠道,按有关规定向供货方提出交涉或索赔。 第三章 运行与维护 第十二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完成整体验收后,应立即投入使 用。在使用前,应由仪器设备负责人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所有操作、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 第十三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有专门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 经培训后负责仪器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人员 未经培训和仪器设备负责人批准不得操作。 第十四条 为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加强仪器设备的 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力求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经主管部门批 准,任何人不得将仪器设备拆改解体。出现故障应及时向实验中心资 产管理办公室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 3 - 第十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专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 录”,详细记载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内容,每年按上级主管部 门和教育部规定的内容填报《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使用情况表》。 运行记录是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的重要原始依据,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六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由于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 在保修范围内的由供应商保修;超过保修范围,使用部门(实验室) 无技术力量承担维修的,由使用部门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仪 器设备报修申请表(试用)》,按流程办理审批手续(维修费用超过 5000 元的(含 5000 元),需由分管院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由申 请部门负责维修,维修费用从实验中心教育设备维持费支出。不属于 实验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范围的,维修费用从设备使用部门相关专项 经费支出。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修理完成后,使用部门(实验室)对其设备 的性能及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操作测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报账手续。 第十八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报废,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 行严格鉴定。经鉴定确需报废的,按《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仪器设 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九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责任追究,按照《东莞 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六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第四章 档 案 第二十条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档案是一台仪器设备从论证、购 置、安装、调试、使用、运行记录直至报废全过程的记录和原始资料, 应按规定建档。建档内容主要有: (一)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论证会议文件、记录等); (二)上级或领导的批件; - 4 - (三)订货合同; (四)外贸单证等; (五)开箱验收报告、记录、整体验收报告; (六)进口仪器设备的来往公函、索赔文件及其结果; (七)随机技术资料; (八)仪器设备使用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 (九)自制仪器设备的技术文件资料; (十)赠送仪器设备的函件和文件。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精神不一致的, 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设备开箱验收单 2.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 5 - 附件 1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设备开箱验收单 验收日期: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出厂编号 生产厂家 合 同 号 出厂日期 外包装情况 结论 主机检 验情况 随机附 结论 件及检 验情况 结论 随机资 料及收 到情况 (含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 有关问 题处理 措施 使用部门验收人: 部门负责人: - 6 - 附件 2 东 莞 理 工 学 院 城 市 学 院 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分类编号: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使用单位: 年 月 日 - 7 - 设 备 中文 名 称 外文 型 号 规 格 国 别 及 厂 商 数量 出 厂 编 号 出 厂 日 期 设 备 来 源 合 同 号 到 货 日 期 技术验收期限 人民币 技术资料份数 外币 说明书份数 价 格 质量保证期 索赔期限 设备配套附件、备件 序号 名称型号 数量 序号 1 11 2 12 3 13 4 14 5 15 6 16 7 17 8 18 9 19 10 20 - 8 - 名称型号 数量 设备所附技术资料及说明书 序号 名称 页数 序号 1 6 2 7 3 8 4 9 5 10 名称 页数 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 9 - 专家验收意见汇总 签字: 签字: 签字: 验收小组组长签名: 年 - 10 - 月 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加强内部管理,防止欺诈、舞弊等 行为,确保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与岗位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 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二、组织分工 (一)凡涉及款项收付、保管、结算及登记、交接的工作,都须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相互制约、相互控制。 (二)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严格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管理 (一)所有报销单据须经会计审核、财务处负责人核准后,由经 办人交给出纳办理收付款业务。 (二)如需通过网银进行转账支付,须经会计主管进行复核,确 认无误后支付;如需使用转账支票进行支付,支票须经会计主管审核 并盖财务专用章后,由出纳到银行办理。 (三)收付业务完毕后,出纳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 存款日记账,负责审核的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并由会计主管对记账凭 证进行审核。 四、库存现金管理 (一)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 11 - (二)出纳应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 送存银行。同时,每日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会计主管应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情况、账实是 否相符等。 (四)每月终了,出纳应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由会计主管进行 监盘,如发现账实存在差异,应及时明确导致差异的原因并进行相应 处理。盘点完毕,由出纳编制《现金盘点表》(见附件 1),由会计 主管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和当月财务报表一起归档保存。 五、银行存款管理 (一)对于学院资金,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进行中 转或存储。 (二)出纳应于每月 5 日前将上月各银行账户的对账单交给会计, 由负责编制报表的会计进行逐笔勾对,如与账目不符的,应及时查明 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见附件 2)。 六、票据管理 (一)银行结算凭证(如支票、汇款单等)由出纳统一购买、登 记、保管和作废,使用时须按规定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票据进 出登记表》(见附件 3)上登记,由持章人审核、盖章、登记后,交 出纳办理。作废票据由出纳存根并登记后,交回银行。 (二)收据由财务处负责人指定专人购买后交档案保管员负责日 常领用登记和保管,使用人领用时须按规定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 院票据进出登记表》上登记,收据经持章人审核、盖章后方可使用。 开具收据后,存根联交回档案保管员核销,档案保管员审核无误后登 记并归档保存。 - 12 - (三)发票由财务处负责人指定专人购买后交收费员负责日常领 用登记和保管,使用人领用时须按规定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票 据进出登记表》上登记,发票经持章人审核、盖章后方可使用。开具 发票后,存根联交会计记账,收费员负责登记并装订后移交至档案管 理员归档保存。 七、印章管理 (一)财务公章由财务处负责人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财务专 用章由会计主管保管。 (二)使用印章时,由保管人审核有关票据后盖章,禁止他人代 盖,并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件 4) 登记使用日期、票据类别及号码、对方单位、涉及金额等信息,由经 办人签名确认。 (三)各种印章由保管人妥善保管,如因工作需要移交时,须填 制《工作移交登记表》(见附件 5),由移交人、接收人签字确认并 注明移交时间,财务处负责人监交。 八、密码管理 (一)财务人员应严格管理网上银行、用友系统等的操作密码, 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网上银行或用友系统。 (二)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将追究 密码保管人的相关责任。 九、内部调账管理 凡结账后需要对账目进行调整的,经办人应对原凭证编号、调整 原因等进行调账说明,并经财务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账。 十、会计资料交接管理 - 13 - 会计人员因休假、工作调动、岗位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与接 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处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监交。 (一)由移交人编制《工作移交登记表》,内容包括:移交人和 接收人的姓名、移交日期、移交原因、移交内容、未完成及待办事项 及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 (二)文件或物品移交应详细注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 表、印章、现金、票据和其他资料或物品的名称、数量、编号等信息。 工作移交应详细描述工作内容、要求完成时间、完成进度等信息。 (三)接收人应对照《工作移交登记表》逐项清点和查收,如发 现会计资料有缺损、账实不符等问题的,应在《工作移交登记表》中 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并向财务处负责人报告,按相关规章制度 处理。 (四)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须在《工作移交登记表》上签字确 认,由财务处负责人核准后归档保存。 十一、本制度自学院批准印发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修订。学院原有与本办法相同或相冲突的文件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 现金盘点表 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票据进出登记表 4.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表 5. 工作移交登记表 - 14 - 附件 1 现 金 盘 点 表 年 月 日 单位: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一、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盘点表: 张数 序号 币值(元) 金额(元) 纸币 1 100 2 50 3 20 4 10 5 5 6 2 7 1 8 0.5 9 0.2 10 0.1 11 0.05 12 0.02 13 0.01 硬币 小计 合计 二、抵库凭条 三、 年 月 日实际现金库存: 元 加:盘点日至账面日累计现金支出: 元 减:盘点日至账面日累计现金收入: 元 四、 账面日应有现金余额: 五、 年 六、 账实差异: 月 元 日账面现金余额: 元 元 差异原因: 盘点人: 监盘人: - 15 - 附件 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年 月 日 单位: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项目 金额(元) 项目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银行已收、学院未收款 加:学院已收、银行未收款 1. 1. 2. 2. 3. 3. 减:银行已付、学院未付款 减:学院已付、银行未付款 1. 1. 2. 2. 3. 3. 调节后的存款余额 调节后的存款余额 出纳: 会计: - 16 - 金额(元) 附件 3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票据进出登记表 票据名称:□支票 □发票 □收据 □其他__________ 日期 数量 摘要 购 收 使 作 年 月 日 入 回 用 废 起止号码 起 止 经办人 票据保管人 签字 备注 备注:“票据保管人签字”一栏,如票据类别为支票,票据保管人为出纳;如为发票,票据保管人为收费员;如为收据,票据保管人为档案保管员; 如为其他票据,由相应的票据保管人签字。 - 17 - 附件 4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印章使用登记表 印章名称: 序号 日期 票据类别 - 18 - 票据号码 对方单位 涉及金额 经办人 备注 附件 5 工 作 移 交 登 记 表 移交人 接收人 移交时间 移交原因 移交事项 一、文件/物品移交 文件/物品名称 数量 相关说明 要求完成时间 相关说明 二、工作移交 工作内容描述 三、未完成及待办事项 事项 完成进度 要求完成时间 备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移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财务负责人: 接收人: 移交人: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