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第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评选细则.docx
附件 10 第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评选细则 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按照《第四 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一)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是全省文艺界综合性常设专业 大奖。设作品奖和终身成就奖。 (二)本届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评选作品奖。曲艺类作品 包括:1.曲艺类作品(含相声、快板、说唱等传统曲艺曲种 的作品)。2.小品小戏类作品(含小品、小戏、情景剧等)。 3.颂读故事类(含朗诵、故事等)。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 建议人选 1 名。 (三)凡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创作的海南题材的曲艺作品均可申报参选,作者(个体或集体) 不受户籍地域国籍限制。 申报作品时限以作品首次创作演出、 发表或评选时间为准。 二、申报条件与标准 (一)作品奖 1.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且制作精良。 2.主题鲜明、个性突出,具有创新精神。 - 1 - 3.须是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发表、省级以上重大文艺活 动中公开演出或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评选、展演中获奖,具 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的作品。 4.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一经发 现,即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著作权和知识产 权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二)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 推荐曲艺类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应为德高望重、 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对曲艺事业作出卓越贡献的文艺家及 文艺组织工作者,应具备: 1.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良 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热心服务公 益事业。 2.在曲艺艺术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持久的 影响力、艺术造诣深。本人或其作品曾在国内、国际大型赛 事中获奖。 3.获得过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表彰、及省级以上权威 曲艺评审机构所颁文艺大奖。 4.年龄在 75 周岁以上。 5.“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荣获过省部级以上授予的 “德艺双馨“、“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获奖人数可以少于规定数额或空缺。 获得过第一、二、三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终身成就奖的 艺术家和文艺组织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 - 2 - 三、奖项设置、数额及奖金 第四届南海文艺奖曲艺类设作品奖 6 个,获奖者各奖励 1 万元(税后);奖金共计 6 万元;作品出现数额空缺,奖 金按照空缺数额扣减。 四、组织机构 (一)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选实施方案》要求, 海南省曲艺家协会设立第四届南海文艺奖曲艺类初审办公 室,负责对曲艺类作品的初审。 (二)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由海 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奖项设置、终评、表彰等工 作。 (二)按照《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要求, 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成立“南海文艺奖曲艺类专家评审委 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 7 位专家组成,设 主任 1 名。专家评委从“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专家库”中 抽选聘任。评审结果报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审 定。 (三)评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凡自身有作品申报、与 申报作品作者有亲情连带关系、以及有师生、上下级关系者, 不得担任评委。 五、作品申报程序及名额分配 申报作品须经省直宣传文化各单位(厅局级)、驻军部 队、省属高等艺术院校、各市县、各大企业文联等相关机构, 按分配名额评审推选,并由推选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 章后推荐申报。省直单位、驻军部队、高等院校、各市县、 - 3 - 企业推荐申报作品各 1~3 部。省外人员、个人作品申报可 直接报送省曲艺家协会办公室。 六、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推荐有关规定,填写《海南 省南海文艺奖曲艺类作品申报表》(一式 3 份)、获奖证书 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盖章)3 份,并提供演出、发表、刊 播时间证明材料。 (二)所有申报作品需报送纸质剧本 7 份,以及 U 盘视 频 1 份和 200 字以内作品简介 1 份。 (三)曲艺类初审办公室不受理网上申报。 (四)申报资料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申报 资料报(寄)送海南省曲艺家协会,报送资料截止日期以邮 戳日期为准。 七、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审核参评作品 海南省曲艺家协会初审办公室对征集的参评作品进行 审核,向省评审办申报初审后的曲艺类作品 15 件。 (二)评选和产生获奖作品 1.曲艺类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奖实施方案》要求, 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以 实名投票方式产生提名作品 9 件和曲艺类终身成就奖候选人 建议人选 1 名。结果报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进行公示。 2.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奖数额, 实名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数,产生拟获奖作品 6 部。 - 4 - 3.省评审委听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结果汇报,评审 结果经省文联审核批准后发布。 4.根据具体评审标准和实际情况,奖项名额可空缺。 八、奖项管理 (一)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章程》规定,南海 文艺奖由省文联表彰并颁奖。获南海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 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参评作品获奖后,相关资料收入海南省南海文艺 奖档案库,由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三)本细则由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 九、申报作品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琼苑宾馆八角楼 102 室 省曲艺家协会 邮编:570203 联系人:李修林 联系电话:0898-65370141,18589671666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届南海文艺评审办公室 海南省曲艺家协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 5 -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