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2018-11-06.doc
济医院字〔2018〕138 号 关于印发《济宁医学院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济宁医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业经学 校 2018 年第 8 次院长办公会、第 17 次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 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济宁医学院 2018 年 11 月 6 日 济 宁 医 学 院 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医学院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 划纲要》《济宁医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提升学科建设水 平,建设特色鲜明、国内知名应用型现代医药科技大学,特制定 本方案。 第二条 紧密围绕学校一流学科发展战略目标,经过 3~5 年培养,造就一批以学术领军人才为核心、研究方向稳定、团队 结构合理,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的进取精神,研究成果突 出,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地位的优秀科研创新团 队。 第三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济宁医学院所有科研创新团队。 根据学校一流学科建设和科研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科研创新团 队分为国家级(省级)培育科研创新团队和校级培育科研创新团 队两个层次。 第二章 第四条 建设原则 内培外引原则。探索多层次、多样化人才队伍建设 模式,注重培养本土人才和引进外来人才相结合,创造人才辈出、 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 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2- 第五条 协同创新原则。按照“需求导向、深度融合、创新 引领”的原则,推动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 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广聚社会创新资源,引领区域 创新发展。 第六条 突出应用原则。加强基础研究与临床医学的结合, 促进基础研究成果应用于临床。鼓励以疾病为单元的研究项目, 探索并解决部分重大疾病的发生机制、诊断方法及治疗措施。 第七条 角色互补原则。确保科研创新团队扶持政策的连续 性,维持人员结构、研究方向的相对稳定性,优化梯队建设,注 重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集聚科研创新团队后备人才。 第八条 动态管理原则。持续跟踪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绩效, 适时评价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建设经费动态调 控机制,根据建设绩效,调整对科研创新团队的绩效奖励和经费 投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章 第九条 建设与培育 紧扣一流学科,凝练学术方向,打造一批具有济医 特色的科研创新团队。在精神病学/心理学领域,重点强化阿尔 茨海默病、抑郁症、儿童精神病、睡眠障碍、心理咨询等科研创 新团队;在临床医学领域,重点扶持生长发育疾病、肿瘤精准医 学、遗传心脏病、中西医结合治疗脾胃病等科研创新团队 6~8 个;在药学(药理学与毒理学)领域,重点组建智能化药物递送 系统、中药物质基础研究等科研创新团队 2~3 个;在公共卫生 -3- 与预防医学领域,重点打造振动病、气候与环境危害、职业心理 和职业行为、社区诊断及卫生管理、食品功效与食品安全等科研 创新团队 3~5 个;在基础医学(免疫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法医学等)及其他学科领域,重点加强肠道炎-癌转化的免疫生 物学研究、法医病理学、健康大数据、医学人文教育研究等 5 个 左右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启动鼻炎癌分子机制研究、康复医学与 理疗学等 20 个左右科研创新团队的培育。经过 5 年的努力,力 争基本建成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 3~5 个,达到省级标准 5~7 个。 第十条 科研创新团队要制定团队 5 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 作计划。主要包括: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2~4 个)、学术梯队 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团队文化建设、学术交流 建设等。 第十一条 学校给予每个国家级(省级)培育科研创新团队 建设经费 5 年共计 100 万元,给予每个校级培育科研创新团队建 设经费 5 年共计 50 万元。每年进行考核,视目标完成情况逐年 拨付剩余经费。完善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科研创新团队共 建机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形成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协同建设的共建局面。各建设团队要做好权责效益分析,多渠道 汇聚资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章 第十二条 管理与考核 学校与科研创新团队签订建设任务责任书 ——在科研经费投入、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等政策支持方面 -4- 作出明确规定(责任书一旦签订,科研经费投入等原则上不得修 改)。 ——对于领军人才,明确职责,强化对其业绩贡献、创新能 力、领衔作用、团队引领、ESI 贡献度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个 人薪酬调整的依据。 ——对于团队,在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科研平台建设、ESI 源期刊论文收录、奖励申报、专利转化、社会服务等方面明确考 核指标。 第十三条 国家级(省级)培育科研创新团队考核指标: (一)对所属 ESI 学科的贡献度达到 10%;如果该团队所属 学科不在 ESI 学科范围之内,则对临床医学、精神病学/心理学 和药理学与毒理学三个学科的 ESI 贡献度达到 5%; (二)获得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5~8 项,参加国家级 重大课题合作研究 1~2 项,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6~10 项, 课题经费总额超过 200 万元; (三)获批山东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或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或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等)或教育部人文 社科基地等创新平台; (四)发表 ESI 源期刊影响因子 5 分以上论文 8~10 篇或有 1 篇以上 ESI 学科高被引论文或发表 CSSCI 论文 8~10 篇; (五)获得省部级成果奖 1~2 项; (六)科研成果转化绩效突出,申请获得 3~5 项国家发明 -5- 专利,1~2 项科研成果实现转化应用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 (七)立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 (八)举办 2~3 次国际(中国)“微山湖”高端论坛。 第十四条 校级培育科研创新团队考核指标: (一)对所属 ESI 学科的贡献度达到 5%;如果该团队所属 学科不在 ESI 学科范围之内,则对临床医学、精神病学/心理学 和药理学与毒理学三个学科的 ESI 贡献度达到 2%; (二)获得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1~2 项,省自然(社 会)科学基金 2~4 项,课题经费总额超过 100 万元; (三)获批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等创新平 台; (四)发表 ESI 源期刊论文 10 篇左右,其中影响因子 5 分 以上论文 3~6 篇或发表 CSSCI 论文 5~8 篇; (五)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 3~5 项; (六)申请获得 1~2 项国家发明专利,有科研成果实现转 化应用并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七)举办 1~2 次国际(中国)“微山湖”高端论坛。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底,科研创新团队向学校提交工作报告。 学校组织中期考核,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作 为对科研创新团队经费和领军人才薪酬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考 核合格的,领军人才和团队成员续聘;考核不合格的,提出警告, 并责令整改。 -6- 建设期末,专家委员会对建设成效作出评价。对于建设成效 显著者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或提升项目建设层次;合格者 进入下一轮建设范围;不合格者取消建设资格,追回所拨经费, 并给予团队领军人才通报批评,团队领军人才三年内不得申报各 级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 第五章 第十六条 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学校做好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顶层设 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强化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科研创新 团队建设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学 校与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单位签订建设责任书,将科研创新团队建 设绩效纳入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 运行管理。明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管理体制和 运行机制。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学校有关 文件精神,依法依规依纪有序推进。科研创新团队要严格按照学 科归属,在各有关二级学院领导下实施。 第十八条 思想保障。学校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开展不同层次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鼓励科研人员建 言献策,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第六章 第十九条 附 则 本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时间为 2018-2023 年,5 年为一周期。 第二十条 ESI 贡献度是指发表 ESI 源期刊论文的总被引频 -7- 次占学校总被引频次的百分比。 第二十一条 济宁医学院办公室 -8-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8 年 11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