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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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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界首市妇女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 征求意见稿 2023 年 6 月 1 目 录 序 言 ………………………………………………………4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5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7 (一) 妇女与健康 ……………………………………………7 主要目标 ………………………………………………7 策略措施 ………………………………………………8 (二)妇女与教育 …………………………………………14 主要目标 ………………………………………………14 策略措施 ………………………………………………14 (三)妇女与经济 …………………………………………17 主要目标 ………………………………………………18 策略措施 ………………………………………………18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3 主要目标 ………………………………………………23 策略措施 ………………………………………………24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27 主要目标 ………………………………………………27 策略措施 ………………………………………………28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32 主要目标 ………………………………………………32 策略措施 ………………………………………………33 (七)妇女与环境 …………………………………………36 2 主要目标 ………………………………………………36 策略措施 ………………………………………………37 (八)妇女与法律 …………………………………………41 主要目标 ………………………………………………41 策略措施 ………………………………………………42 三、组织实施 ………………………………………………46 四、监测评估 ………………………………………………48 3 序 言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 发展程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衡 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年来,界首广大妇女与时代 同发展、与祖国共奋进,在经济社会发展第一线建功立业, 在各行各业书写着不平凡的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妇女 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坚持男女 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 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新时代妇女工作提供了根 本遵循。界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发展,制 发了《界首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 年)》,不断完善 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 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 同步协调发展。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水平和 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凸显,发展 环境日益优化,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 前列,妇女发展和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当前,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 提高,满足妇女多元化发展需求任重道远。城乡、区域及群 体之间妇女发展仍存在一定差距,性别歧视不同程度存在, 4 女性受教育水平仍需提高,妇女发展的社会和家庭环境有待 进一步优化,妇女身心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提升和满足。 未来十年,我国正处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 时期,也是我市坚定不移实施高质量发展,努力在皖北高质 量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勇当皖北“三个排头兵”的重要 时期,更是开启现代化美好界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十年。站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 划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促进男女平 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体制,不断开拓妇女发展新局面,推动 我市妇女事业再上新台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 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1-2030 年)》《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阜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界首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界首市妇女发展实际, 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 5 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妇女发展融入界 首城市发展总体布局,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 展的制度机制,持续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 为规范和价值标准,依法保障妇女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 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在更 高水平上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女性的“半边天”作用,在更 高水平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阜阳 市及界首市委关于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 导贯彻到妇女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同步协调发展。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目标任务纳 入界首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专项规划,纳入民生实 事项目,同部署、同落实,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 惠及广大妇女。 3.坚持两性平等发展。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 地方立法、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 现实差异和妇女特殊利益,缩小男女两性发展差距。 4.坚持妇女全面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 化、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发展利益,有效解决制约妇女发展 的重难点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6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现代化美好 界首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妇女踊跃参与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进程,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均 衡发展,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三)总体目标 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 发展的制度机制。妇女平等享有安全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 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持续改善。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 利,综合素质能力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和 参与经济发展的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 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支持家庭 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 泛弘扬。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 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 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 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 12/10 万以下(2025 年下降至 13/10 万以下),城乡差距明显缩小。 3.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 70%以上(2025 年达到 50% 7 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步提高。 4.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减少非意愿妊娠。 5.加强妇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防治。孕产妇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到 98%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 85%以 上(2025 年达 70%以上),艾滋病、梅毒孕产妇感染者治疗 率达到 95%以上。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代际传递,艾滋 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 2%以下,先天梅毒发病率控制在 12/10 万以下(2025 年控制在 13/10 万以下)。 6.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有效减少孕产妇贫血。 7.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8.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妇女抑郁症、焦虑 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9.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45%以上(2025 年达到 42%以上)。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达到 93%以上(2025 年达到 92%以上)。 10.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 务。 策略措施: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为技术 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市妇幼保健院三级标准化建 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障 妇女儿童享有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 中心建设,夯实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强化市级、乡镇(街 8 道)、村(社区)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 底和转诊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 助产等岗位人才的培养,增强岗位吸引力。 2.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模式。围绕女性 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的健康需求,通 过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预防为主、中西结合的方式,对不 同年龄阶段的妇女提供心理、生理等多方面的健康管理和医 疗保障服务。向妇女提供宣传教育,提供常见疾病的咨询指 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健康生活服 务。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三级网络,健全重大疫情 防控救治机制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健康的特殊需 求。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妇幼健康新业态规范化发展。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全面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提供科学备孕和适龄怀孕, 孕产期保健,降低剖宫产率,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 质量。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产科质 量安全水平,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孕产妇系统 管理率达到 90%以上。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依托“云 上妇幼”、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和市级妇幼信息系统,建设 覆盖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机卫 生构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危重孕产妇救治网络,提 高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以“皖事通”、母子健康手册使用为 载体,为群众提供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访 视、儿童保健等系统、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9 4.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与救助。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广播、电视、微信、义诊、知识讲座等多途径多形式, 向妇女宣传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健康知识,纠正妇女的错误 认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提高相关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达到 90%以上;加强宫颈癌、乳腺癌阳性人群随访工作,强 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面向基层持续开展宫颈癌筛 查人员的社情民意调查, 从而更加完善宫颈癌相关工作开展。 多点推广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全面推进城乡适 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民生工程,促进 70%的妇女 在 35~45 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 工保健工作规定,定期进行女职工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提 高筛查率。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和诊断技术的创新应用, 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筛查和服务能力,加 强监测评估。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的衔接,促进早诊早 治,宫颈癌患者获得治疗的比例超过 90%。 5.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普及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 病等疾病防控知识,推进女性全生命周期的生殖健康指导、 管理。以科普讲座、特色课程等多种形式融入到学校教育中, 促进学生掌握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降低青春 期生殖疾病的发生。普及两性知识,增强男女两性性道德、 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倡导共担避孕责任。倡导妇女增强自 我防御、保护意识,对避孕节育知情自主选择权具有良好的 认识。提供妇女产后和流产后的避孕节育问题的专业咨询, 给予正确指导,预防非意愿妊娠。开展对女性健康用品的质 10 量监管。 6.加强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完善艾滋病 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 播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孕产妇及其家人对预防母婴传 播的认知水平,促进健康行为。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 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有效控制艾滋病和性 病的传染传播。加强对感染者规范管理和医疗服务,建立健 全档案资料,定期随访,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开展多形式的健 康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多形式为孕产妇感染者及其家 庭提供健康咨询、心理和社会支持服务。 7.提高妇女健康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女性健康营养知识 的科普、宣传及教育,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女 性对营养标签的认识。为孕前、孕产期、哺乳期以及中老年 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膳食指导和干预。加强 对营养强化食品的生产、流通监管。持续做好农村妇女补服 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健 康教育工作,引导备孕育龄妇女主动补服叶酸以及含叶酸、 铁在内的多种微量元素,管理好易发生出生缺陷高危人群叶 酸服用依从性,定期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及评估,预防和减 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预防和控制老年妇女营养不良、肥胖、 低体重、骨质疏松和贫血等疾病。 8.提升妇女健康素养。持续开展各年龄段妇女的生理、 心理、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掌握身心健康、预防疾病、 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知识技能,引导妇女建立科学的健康 11 理念。建立和完善我市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完善医疗 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 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巩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成果。全 面建设全民应急救护站点,普及知识和技能,提高妇女参与 传染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控制烟草危害、 拒绝酗酒、远离毒品的宣传教育。积极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 变。动员妇女投身爱国卫生运动,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 生活方式。消除或减少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 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9.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 体系,重点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育专业化、 规范化、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强化心理健康专业人 才培养和心理危机救援队伍建设,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 疾病的科普服务。促进妇女掌握基础的心理调试方法,预防 抑郁和焦虑等心理问题。持续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 和老年期妇女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治 疗在妇女心理疾病预防中的应用。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好农 村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的心理健康问题,依托基层新时代文 明实践站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支持社区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 台,鼓励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10.强化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支撑。推动“互联网+妇幼 健康”平台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为妇女健康管理和健 12 康风险预警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信息共享机制, 创新以现居住地为服务地区的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实施 妇女群体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信息技术在全市妇 幼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女性疾病的分级诊疗、上下联 动。重视妇女身心健康的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 11.引导和鼓励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加强面向 妇女群体的健身活动宣传和指导,大力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 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引导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养 成运动习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全民健身设 施建设标准,实现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全覆盖,重点建 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供健身指导 服务。完善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加强中心村农民体育健身设 施的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密切关注农村妇女的健身运动。 提倡用人单位有序开展工间操等健身运动。 12.规范与妇幼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构建生育友 好型社会。在妇女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可负担 的健康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安 全责任制度,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规范诊疗 服务行为。完善规划引领,严格技术审批,建设供需平衡、 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向生育困难的夫妇 规范提供中医药调理、药物治疗、妇产科常规手术、人类辅 助生殖技术服务等不孕不育症综合治疗。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3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 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 斗者。 2.教育领域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 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 育。 5.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6.提高女性科学素养,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培养。男女两 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7.基本消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 提高,女性终身学习水平进一步提高。 8.构建平等尊重、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 策略措施: 1.面向妇女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促进妇女更加坚 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为建设美好界首积极贡献力量。 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将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 及其管理全过程,贯穿于校园生活各方面,融入学校党组织、 共青团、少先队等各类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爱国 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教育领域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男女平 14 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我市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与评估中, 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推动各 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 学校的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科技赛事中。探索构 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模式。 3.为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提供保障。提高学前教育普 及程度,实施安心托幼工程。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特别是 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保证留守女童入园。资助困难家庭 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持续推动建立 3-6 周岁学 前一体化教育体系,促进女童早期发展。 4.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快城乡义 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公共教育资源 向农村地区倾斜力度,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缩小城 乡、区域、校际间办学差距。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推进 落实“双线四包”责任制,加强分类指导,督促法定监护人 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女童、进城 务工随迁女童以及残疾女童的受教育权利。采取有效措施, 支持学业困难女童完成义务教育, 提高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 5.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改善普通高中办 学条件,保障女性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女性平等享有普通高中 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 女性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科选择 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提高女性自主选择能力,破除性别因 素对女性学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15 6.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培 养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 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支持中职学校积极参与 “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学校女学生在获得学历证 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 术技能女性人才。鼓励职业学校面向女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开 展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 7.健全扶困助学机制。保障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平等接 受教育。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 制,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开展困难女生的助学 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女生纳入资助保障范围,落实好各项资 助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8.提高女性科学素质。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开展女科 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优秀女科技人才的榜样引领作用,鼓 励中小学女生积极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中小 学女生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利用现代信息化手 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普及力度。支持农 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升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 质。 9.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培养。加大科技人才政策支持力度,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女性创新型 人才和符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从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女 生的科学兴趣和探索精神,引导女性从事科学和技术相关工 16 作,鼓励更多的女性投身科学技术领域的学习研究。增加女 性科技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 10.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完善扫盲机制,加强国 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杜绝产生新的女性青壮年文盲。持续 深化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落实到日常 中。 11.构建平等尊重、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 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 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校园欺凌的相关课程内容, 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 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和有效处置。中小学校加 强师德师风建设,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实行从业限制。 12.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完善终身学习体系,提 高女性接受终身教育的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 扩大科教文化设施网络覆盖面,逐步建成全市的终身学习网 络和区域性学习中心。构建与女性生命历程各阶段相适应的 科教文化服务体系。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 需求。扩大教育资源供给,为进城务工女性、待业女性等提 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建设、平 等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女性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17 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就业人员女性比例,就业人 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45%以上。 3.妇女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城镇单 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提高,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 就业。 4.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 小。 5.促进女性人才发展。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 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女性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显著提升。 6.保障女性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下 降。 7.提高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90%以上 建立工会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8.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 权等权益,平等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 用安置补偿权益,特别是保护离婚、外嫁女性的经济权益。 9.增强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0.推动妇女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 有经济发展成果的地方性政策。贯彻落实支持女性科技人才 在创新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政策措施。创新制度机制,保 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 18 职业退出、生产要素占有等方面的权益。采取有效措施为新 业态就业女性参与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依法保障新业态就业 女性劳动权益。 2.促进男女两性平等就业。全面落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的法规和政策,营造性别平等的就业机制和市场环境。坚决 纠正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公平就业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加强 就业性别歧视自查自纠,依法惩戒存在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 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受理涉 及就业性别歧视的举报投诉。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协调监督 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发挥 促进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领作用。 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就业形态吸 纳妇女就业的作用,坚持“三接三业”(接投资者回家创业、 接技术工人回家兴业、接农民工回家就业)工作重心,加快 构建外出务工与返乡就业良性循环机制,持续开展“接您回 家”“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鼓励支持妇 女多渠道灵活就业。组织“2+N”专场招聘活动,拓宽女性 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支持女性高校毕业生到 基层、中小微企业和新经济领域就业。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新一轮“创业江淮”行动计划,鼓励妇女积极投身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创新 巾帼行动,支持女性科研人员投身科技创业。发展农村电子 商务,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 创业。 19 4.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建立健全针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 训体系,积极面向妇女群体开展适应妇女特点的形式多样的 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大力培育知识型、技能型、 创新型女性劳动者队伍。积极引导女性到高新技术产业、战 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就业,逐步消除不同职业领域 的性别隔离,提高就业层次和质量。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农村妇女非农就业比例,缩小男 女非农就业差距。 5.全面落实同工同酬。完善科学公平的工资收入分配制 度,促进女性对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掌握 和应用,提高女性职业竞争力,缩小两性收入差距。督促用 人单位制定实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 畅通女性职业发展和职务职级晋升通道。落实企业薪酬调查 制度和机制,加强对收入的分性别统计,动态掌握男女两性 收入状况。 6.全力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女性科技人员、 技术技能人员的专业知识、创新方法、科研管理培训,增强 发展能力。提高各级职称评审、人才项目评审专家队伍中女 性占比,支持女性申报各类科技奖励。加强典型女性科技人 才、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宣传,激励女性在科技创新和战 略前沿领域充分发挥作用。 7. 健全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机制。 利用微信、宣传图版、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开展劳动安全和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并从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心理疏导 20 等方面进行知识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 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全面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 范围。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女职工经期、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保护,落实哺乳时间、产假和育 儿假制度。监督用人单位在职业防护、职业健康保护方面落 实到位,切实有效保护广大女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 8.保障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 行为,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支持工会就女职工权益 保护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加强劳动保 障法律监督及法规领域性别平等评估。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 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执法措施。加强劳动用 工领域信用建设,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 戒力度。开辟来访窗口接待、12333 举报投诉电话、网上举 报投诉等多种途径,方便女职工就近维权。劳动人事争议仲 裁机构要积极为女职工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协调有 关部门为生活困难的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女职工 合法权益。 9. 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落实相关 法规政策,协同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人口生育政策的落 实。保障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特殊劳动保护。用 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 工资和福利待遇、恶意调岗、予以辞退、单方面解除劳动 (聘用)合同,不得安排不适宜的工作内容。鼓励用人单位 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 21 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切实为女性 生育后返岗或再就业提供服务。推动用人单位根据女职工需 要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孕妇休息室等标准化母婴设施。增加 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 福利性托育托管服务。 10. 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在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保障农村妇 女权益,确保应登尽登。严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 定程序,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收益内部分配机制,保 障农村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家庭成员在股权量化、 征收补偿、权益流转和继承等各环节平等享有知情权、参与 决策权和收益权。保障进城落户女性农民的经济权益。畅通 经济权益受侵害农村妇女的维权渠道。 1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收。 大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进 一步建立和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的妇女开 展分类帮扶,扶持发展适合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 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育、帮扶车间建设 等方式,支持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 12. 支持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支持农村妇女投身乡村 振兴,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鼓励妇女创办家庭农场、 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帮助妇女提高劳动 技能,增强发展能力。鼓励引导女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 22 举办高素质女农民专题班。提升女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受教 育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女农民队伍,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美 丽乡村建设,助力界首市乡村振兴。 (四)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 主要目标: 1.妇女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的程度和水平不断提升。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 市乡两级党代会中, 女党员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 例。 3.市乡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女性比 例逐步提高,市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市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至少各配备 1 名女干部。 5.乡镇党政正职中女干部达到 10%以上。 6.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力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 女干部,其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正职。 7.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 高。 8.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 相适应。 9.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 例逐步提高。 10.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 23 提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以上,居委会主任 女性比例达到 40%以上。 11.鼓励支持女性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并担任社会组 织负责人。 12.各级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 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完善促进妇女 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政策措施,破除制约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 障碍,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建 立并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做好女干部推荐工作。加大培训力 度,提高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宪法意识和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 本国策的能力,始终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放到整体干部队 伍建设规划中研究部署,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工 作。 2.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开展宣传 教育,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加大基层 妇女骨干培训力度,支持妇女参与村(社区)协商议事会和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提高妇女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引导妇女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协商。在制定 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女党 员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女组织和妇女代表的 意见和建议。引导新业态女性、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中的女 性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24 3.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提高市乡两级党代会女 代表比例。强化宣传引导,面向妇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党的主张,培养对党的感情,激发妇女入党的政治意愿, 扩大党的妇女群众基础。重视农村地区女党员的发展工作, 重视少数民族女党员的发展工作。注重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 中发展党员,保证发展党员计划中优秀年轻女党员有一定比 例。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充分关注政治过硬、作风 优良、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优秀妇女,确保党代会代表中 女党员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合理确定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落实人大代 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 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 层、生产一线推荐人大代表女性候选人,候选人中应当有适 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荐、 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 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注重培养忠诚干净、 敢于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女干部,提升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 领导能力。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选拔女 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领导职务。保持优秀年轻干 部队伍中女干部的合理比例。落实女干部选拔配备的目标任 务,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配尽配。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 统筹解决,确实不能配齐的可留出空额届中再补。保障妇女 25 在干部录用、选拔、聘(任)用、晋升、退休各环节不因性 别受到歧视。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建立优秀女职 工人才库,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 提高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行业决策管理层中的女性 比例。重视年轻女职工的培养,支持优秀年轻女职工提拔或 交流到重要岗位。鼓励妇女积极参与本单位党建和群团组织 建设,促进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 比例相适应。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确保符合条件的 妇女在职务(职级、职员等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享有 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7.推动妇女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促进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支持女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 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涉及女职工 权益的事项,听取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意见,依法经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 8.加强村(社区)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注重从女致富能 手、经商务工女性、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 返乡女大学生等群体中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通过提名 确定女性候选人、女性委员定岗选举等措施,提高村(居) 委会主任、村(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推广雷锋大妈 团等工作模式,创新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载体,推动妇女 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26 9.支持引导妇女参与社会组织。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 度环境,加大以女性为成员主体或以女性为主要从业人员的 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加强支持和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有 序发展并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鼓励女性创办社会组织, 加大对社会组织女性人才的培养力度,注重发现培养社会组 织女性负责人。大力培育扶持女性担任负责人或骨干的服务 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引导承接政府和社会公 益项目。 10.发挥妇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妇女组织参与决策 和管理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妇联等妇女组织代表妇女参与社 会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妇 联等妇女组织在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决策制 定中反映的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重视妇联等妇女组织在 培养、推荐女干部和优秀女性人才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等 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2. 贯彻落实生育保障制度。 3.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 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 适度。 4.完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妇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 到 95%,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 2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保障待遇。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 庭妇女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 妇女等群体倾斜。 8.健全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制度。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 量,保障老年妇女公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逐步提高失能妇 女的照护服务水平。 9.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提高关爱服务水平,重点为 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相应关爱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妇 女关爱服务体系。 策略措施: 1. 贯彻落实惠及妇女群体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要求。 加快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在实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其他相关法规 政策过程中,关切和保障妇女的特殊需求,确保妇女群体得 到平等救助。持续推动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支持灵活就业、 新业态就业女性劳动者积极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加强社会 保障分性别统计、信息动态监测和管理。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健全完善生育保 险制度机制,推动新业态就业群体参加生育保险。落实《安 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 规定》等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妇女在就业和领取失业金期间 生育保障问题。提高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28 成效,保障女职工生育保险权益。优化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和 服务制度,推动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维护计划生 育家庭合法权益,积极实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 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与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制度。 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多渠道为职工提供生育保障服务。 3.提高妇女医疗、生育保障水平。推动妇女稳定持续参 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妇女基本医疗保障需求。统筹发挥基 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促进多层 次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探索建立互助性质的女职工大病保险。 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生育保 险、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及生育津贴政策。 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服务。贯彻落 实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制度,确保不同妇女群体公平享有 基本养老保险。夯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基 础,有序衔接全国统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足额缴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加快企业年金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用人 单位设立企业年金。规范发展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提高妇女 养老保险水平。 5.有效保障女性的失业保险权益。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省 级统筹。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女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重 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等领域的女性群 体参保失业保险,提高女职工的参保率。保障符合条件的失 业女职工按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积极保 障功能,支持女职工稳定就业。 29 6.不断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完善工伤保险预防、 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 作。推进新业态就业女性职业伤害保障工作。落实工伤保险 省级统筹。推动建立以工伤保险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 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用人单位特别 是高风险行业、就业帮扶车间中的女性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登 记。 7.强化社会救助对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对符合最低生 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 的,由相关单位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 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按规定给予急难 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实现符合条件的妇女 应救尽救。推动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会救助分性别统 计,精准识别救助对象。 8.不断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完善社会福利制 度体系,扩大福利范围,提高妇女的社会福利水平。逐步提 升高龄、失能老年妇女和残疾妇女等群体的津贴补贴待遇,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扩大适合妇女特殊 需求的公共服务供给。 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 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办养 30 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女性特困 供养人员的兜底保障作用。探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式, 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家庭延伸。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鼓励 依托社区(村)养老服务站等提供养老服务,支持邻里之间 开展互助式养老。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打造舒适便利宜居 的居家环境。加强对居家特殊困难老年妇女的探视走访关爱, 提高其生活照料、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水平。大力培 养养老服务专门人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 10.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建立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失能妇女纳入保障范围,妥善 解决其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 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提高护理型 床位占比,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为失能人员家庭照料者提供 照护培训、心理疏导和保险待遇支付等支持。 11.提升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留守 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并完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加 强分类管理和服务。加强监测帮扶,及时掌握困难妇女生产 生活情况,根据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继续实施“一户一 方案、一人一措施”。支持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专 业的关爱服务。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出的原则,为生活困 难、残疾、重病等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权益保护、生活帮扶、 精神抚慰等关爱服务。支持农村留守妇女广泛参与村民委员 会选举和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等社区议事协商活动。支 持留守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家庭文明建设。 31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 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促进家庭 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 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提高家务 劳动和家庭照料社会化、职业化、智慧化水平。 4.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 用。 5.注重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妇女成 为建设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享有者。 6.积极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加大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咨询辅导服务力度,多部门、多渠道、 多维度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7.鼓励和支持男女平等参与家庭决策,共担家务,缩小 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8.促进夫妻共担家庭教育、抚养、保护责任,为未成年 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9.贯彻落实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不断提升老年妇女生活 质量。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教育引 32 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把家庭梦融入中国梦,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 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 的家庭追求。 2.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创新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持 续擦亮“界首家庭教育促进会”品牌,加大“家庭教育指导 服务站(点)”建设,扎实推进优良家风建设和家庭教育知 识普及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 (村)、进家庭,让新时代家庭观成为广大家庭的道德规范 和行为准则。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正确行动、正确方法培 养教育子女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品行习惯。 3.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领域 法规政策。落实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赡养老人、促进 工作与家庭平衡、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税收和福利政策,形 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 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落实父母育儿假、护理 假,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落实家政服务、3 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服务等政策。 4.大力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 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提升面向家庭 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 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满足家庭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 样化需求。重点为经济困难、住房困难、临时遭遇困难和计 33 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完善社区养老托 育、家政物业等服务网络和线上平台。 5.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构 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 家庭建设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将建设好家庭、 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采取有效 措施,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以良好家风支撑 起好的社会风气。 6.支持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持续深化家庭 文明建设,鼓励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 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推进平安家庭、 绿色家庭、无烟家庭建设。 7.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面向家庭开展有关法律 法规的宣传,开展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促进男女平 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地,倡导夫妻平等参与 家庭事务决策,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推进移风易俗, 引导改变生男偏好,抵制早婚早育、高价彩礼等陋习,选树 宣传婚事新办典型,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广播电视、 网络等婚恋活动和服务的规范管理。 8.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 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 强化衔接联动,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警和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推进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辅 导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员和婚姻家庭辅导员队 34 伍建设。搭建互联网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平台,提供多元便捷 服务。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构 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 9.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 配合,共同分担照料老人、养育教育子女、料理家务等家庭 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促进照料、保洁、烹饪 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减轻家 务劳动负担。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作制,支持男女职工 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10.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持 续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加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服 务站(点)的建设,促进夫妻共同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 共同创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的家庭环境。开展宣传 培训,拓展网络新媒体指导服务平台,帮助父母树立科学家 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知识方法,增强家庭教育本领。鼓励 父母加强亲子交流,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长。 11.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鼓励成年子女与老 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 发展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赡养 义务人的探亲假权利,落实子女陪护假制度。建立完善社区 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探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依托村 (社区)为长期照护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服务”, 满足老年妇女居家生活和照料服务需求。发展“银发经 35 济”,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开发推广适老化产品和服务,满 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 产权利。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 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 2.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 3.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显著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 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进家庭。 4.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5.妇女的媒介素养全面提升,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 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建设的能力显著提高。 6.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提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 98%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的比例总体达 95%,降低水 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 8.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 相适应。 9.推进妇女友好设施建设。建立市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第三卫生间,配备 3 岁以下 婴幼儿照护设施。 10.妇女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提高,特殊需求得到 36 满足。 11.加大对女性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以及日常专用 消费品的监管力度。女性保健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 98%以上,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 98.5%以上。 12.广泛参与妇女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我 市妇女事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 心(站点)、主流媒体、妇女之家等阵地作用,引导妇女听 党话、跟党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通过教育联系服务,凝聚青年女性、知识 女性和新兴产业从业女性以及活跃在网络空间中的女性群 体。通过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妇女先进集体和个人,激 励妇女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2.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成果。丰富优质文化 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妇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励妇女积极参 与城市文明建设,将妇女参与程度和满意度纳入文明城市测 评内容。促进妇女参与文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 境整治、农村文化发展、文明乡风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推 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 程,惠及城乡妇女。鼓励建设理念友好、政策友好、环境友 好、人文友好、服务友好的女性友好型城市、社区、乡村。 3.深入开展以两性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 育。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推动全市干部学习习 37 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马克思主 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机关、学校、企业、村 (社区)、家庭、社会组织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 优秀妇女典型,让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 和价值标准。 4.加强文化和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建设。 加强涉及性别平等内容的审核管理,全面消除属地网络媒体、 影视产品、公共出版物等中出现的歧视贬损妇女、侮辱妇女 人格尊严、物化妇女形象等不良现象。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管 理,倡导发布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相关信息,规范网络名人和 公众账号传播行为。加强文化传媒工作者性别平等培训,使 性别平等成为文化传媒工作者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完善文 化与传媒内容的违规行为警示记录系统,优化线上舆情预警 和线下评估处置机制。 5.提高妇女媒介素养。充分利用家庭教育服务站点、妇 女之家、公共文化场馆、网络课堂等,开展面向妇女的媒介 素养培训和指导,加强妇女网络素养教育,提升妇女对媒介 信息选择判断和有效利用的能力。重点为农村妇女和困境妇 女、流动妇女、残疾妇女等妇女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提供 条件和机会,提高运用网络获取信息、学习交流、促进自身 发展的能力。开展争做“巾帼好网民”活动,推动妇女弘扬 网络正能量。 6.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发挥妇女在生态 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在机关、企业、村(社 38 区)、学校等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知识宣传教育和实践活 动,引导妇女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科 学素养,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积极践行简约适度、 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支持妇女参与 生态环境保护,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者、保护生 态环境的行动者、绿色生活方式的倡导者。引导妇女参与文 明村镇创建,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文化发展、 文明乡村培育和乡村社会治理。 7.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建立和完善环境监测和 健康监测数据库,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 绿色技术创新驱动,完善绿色发展制度体系,探索低碳发展 新路径,推动生产生活方面全面绿色转型。推进城乡生活环 境改善。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推行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 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提高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因地制宜建立生活 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 积极推动中心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处理一体 化进程,推进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集中处理 与纳入污水管网通体处理,鼓励联户、整村、整镇一体化处 理。 8.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落实国家《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提高城市供水系统硬件设施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水源保护 和水质监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水源保护。加强水利基础设 39 施建设和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 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为妇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 9.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推进城镇公共厕 所男女厕位与实际需求相适应。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改造,将 男女厕位比例的规范化建设和达标率纳入文明社区、文明村 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建设的评选标准。在规划、建设基 础设施和提供公共服务时,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女性厕 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至少为 3:2,人流量较大地区提高到 2:1。分类有序推进“厕所革命”,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 率和实际利用率,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10.推进适合妇女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公共托幼 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推动旅 游景区、商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建设第三卫生间, 在公共厕所增设婴儿护理折叠台位。完善母婴设施配套,在 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 11.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及 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 急处置机制、相关应急预案和规划制订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 需求,优先保证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 供给。面向妇女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应对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的指导培训,提高妇女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 应对突发事件中增加女性救援力量,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 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 12.加大对妇女用品的质量监督与卫生检查。提高妇女 40 化妆品、用药和卫生用品等的合格率,及时发布抽查不合格 的产品信息,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加大惩处力度。深入 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 用网络生产经营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 假冒化妆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 净化市场环境。 13.提升我市妇女事业与国内、国际的交流与合作。以 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共同发展为主旨,坚持对内与对外并举、 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多领域、多渠道、多层次参与国内外 妇女民间对外交流。积极推动界首优秀女性与国内国际知名 女性的双向联谊活动。积极拓展与各族各界、港澳台及华侨 妇女的联系。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机遇,积极组织与沪 苏浙、合芜滁等地的妇女组织、专家学者、女企业家的交流, 在教育培训、创业就业、劳动力输出、文化和技术交流等领 域加强合作,共商妇女发展,共促区域繁荣。加强对外宣传, 努力提升界首妇女工作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界首妇 女事业发展新成就。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 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 2.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建设和有效运 行。 3.进一步提升妇女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妇女在法治 41 界首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一切形 式的家庭暴力。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提升全社会依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有 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妇女 对婚姻家庭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严厉打击通过非暴力化手段残害妇女的行为。 10.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 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界首建设全 过程。针对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和社 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相关 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加 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保障侵害妇女权益案件获得公平公 正处理。将保障妇女权益相关内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纳入 法治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增强 全社会男女平等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加强规范性文件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 性别平等评估机制,明确评估范围,规范评估流程,细化评 估标准,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研判、决策中贯彻、实施后 42 评估的制度化建设。推动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落地实施。 清理村规民约中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歧视妇女的条款和内容, 开展性别平等评估相关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司法和执 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将性别平等理念 落实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各环节。 3.提升妇女参与法治界首建设的能力。深入开展专项普 法活动,面向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妇女自觉学习 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 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 习惯。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动。充分发 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以女性为成员主体 或者以女性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社会组织等在法治界首建设 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健全完善预防 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机制,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渠道。 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等相关主 体强制报告义务。规范 110 接处警工作,对家庭暴力案件及 时依法处置并出具告诫书,并对家庭暴力警情、告诫书出具 情况进行专项统计。进一步提升反家庭暴力法等普法宣传力 度,提升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权的意识,提高人身安 全保护令的审核签发率,加大执行力度。基层组织应设置多 部门参与的家庭暴力调解中心、临时庇护场所和紧急庇护场 所,提升庇护管理及服务水平,将家庭暴力伤害消除在萌芽 或最低状态,减少社会风险隐患。加强对受侵害妇女的心理 43 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 者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进一步完善集预防、打击、 安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 配合、保障机制,强化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构建齐抓共管格 局,依法严惩拐卖妇女犯罪,专项整治收买被拐卖妇女犯罪 重点地区。全力查找失踪及被拐多年的妇女,有序预防非法 代孕、网上非法收养等新型违法活动,确保被拐人员及时得 到救治救助和妥善安置,切实保障被拐人员的人身权益。 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 为的打击力度。拓宽线索收集渠道,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涉 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 妇女卖淫,特别要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卖淫和智力残 疾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全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7.有效防范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 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防性侵教育, 提高妇女特别是女童的隐私保护意识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 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侵害案件发现报告制度、多部 门联防联动机制和侵害案件推进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侦 查制度,及时、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证据,推进被侵害妇 女调查取证一站式办案区建设,保障被害人安全和隐私,避 免受害妇女特别是女童遭受“二次伤害”。依托性侵害违法 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和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加强对 受害妇女特别是女童的隐私保护、心理疏导和干预。 44 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多形式多渠道传播防 治性骚扰知识,提升妇女防范和制止性骚扰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 宣传打击力度。预防和制止公共场所和工作、学习等场所的 性骚扰,推动机关、企事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单位建立预 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 等实施性骚扰。畅通救济途径。 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加 强网络信息内容治理,依法打击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 者对妇女实施猥亵、侮辱、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惩治利用网络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 供或者公开妇女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采取各 种形式的网络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手段骗取妇女钱财的犯 罪行为。 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 权益。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 分权利。保障妇女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 承遗产的权利。保障妇女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处理权,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依法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保障 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较多家庭义务 的妇女依法获得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 偿。 45 11.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对非暴力精神控制的了解 与认知。充分尊重妇女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鼓励和支持用 人单位定期开展精神健康教育。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 在结束同居、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 个人隐私。严厉打击通过洗脑、驯化等非暴力方式操控女性 精神,教唆女性自残自杀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权益的违法犯 罪行为。 12.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 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为妇女特别是 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提供便捷高效、均 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依法增加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事项。 保障妇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诉讼代理和维权指 导服务。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和专业 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鼓励群团组织、其他社会 组织和符合条件的个人积极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 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 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将“两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 事日程,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划责任分工,主动履 46 职,各尽其责。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政府妇 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的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会议制 度,定期召开市妇儿工委全体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 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监测评估制度, 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三)强化规划责任落实。在党委领导下,市政府将本 规划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 施,同步发展,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 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相 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 承担落实本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加大对妇女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将组织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 入财政预算,财政资金更多向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倾斜,实现 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 实施。 (四)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 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各级党校培训 课程,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妇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培训 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对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 政府及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进行培训, 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 能力。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行政职能,为履 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 保障。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妇女发展和规划实施 47 的学习调查和研究,瞄准妇女和家庭关切的痛点和难点,及 时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积极探索妇女发展中的 创新做法,依托大数据技术,完善规划指标监测统计和数据 收集。建立中期指标调整机制,对偏离发展预期的指标进行 适当调整。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推 进规划实施。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引领服务联系的优势,全面 调动妇女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妇女 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妇女事业 发展的成就,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的 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通过宣 传鼓励引导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妇女在参与规划实施中 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进行年度监 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市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 测,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机构向市统计部门报 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妇女发展状况的相 关数据和信息。市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终期评估,各妇 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机构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 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和妇女发展状况, 系统分析评价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 48 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趋势,提出对策 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市妇儿工委设立监 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市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 责组织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 告。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市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情况 统计监测的人员参加,负责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 训,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市 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 女统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 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 施的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 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 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 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 门结合工作,就妇女权益保障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 调查、评估,结果可作为中期和终期评估依据。 (三)强化分性别统计监测。规范完善并适时调整性别统 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根据需要调整 扩充妇女发展统计指标,推进分性别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 推动建立市级妇女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鼓励支持相关部门 对妇女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49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 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丰富分性别统计信息。 加强专题业务培训, 有序提升各相关业务部门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设计评估方案和评估方法,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第三方 评估模式。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 平。 (五)充分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 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 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 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预警,对评估中发 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 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 作。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报告、反馈和发布机制。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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