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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奖励事项的办事指南及一次性告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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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各类奖励事项的办事指南 及一次性告知材料 附件 4-1 地方经济贡献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 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19〕27 号) 。 二、申请条件 (一)注册地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或 2019 年 8 月 26 日之后(包括当日)在南宁片区新设立的企业。 (二)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10 亿元以上(含 10 亿元)的现代 金融、智慧物流、数字经济、国际贸易、文化传媒、文体医疗等 现代服务业和新兴制造业类企业。 三、申请时间 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上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时间以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四、奖励标准 (一)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10 亿元的,按企业类型最高给予南 宁市实际经济贡献不超过 60%的奖励。 (二)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50 亿元的,按企业类型最高给予南 宁市实际经济贡献不超过 70%的奖励。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100 亿元的,按企业类型最高给予 南宁市实际经济贡献不超过 80%的奖励。 具体按《企业贡献奖励标准》执行。 五、申请材料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请企业(机构) 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六条款要求,申请地方经济贡 献奖励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 4-1-1);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1-2) ; (三)承诺书(附件 4-1-3);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税收的材料; (六) 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受理部门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南宁片 区综合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七、业务主管部门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 联系电话:0771-4919311; 邮箱地址:nnzmbzccxz@126.com。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税局核定 5 个工作日;实 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他需要扣除时 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南 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 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 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 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审核并专题研究后报南 宁片区管理委员会按决策机制进行审议。 (三)拨付奖励资金 通过审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按程序办理奖 励资金审核拨付手续。 附件:4-1-1.申请表(模板) 4-1-2.授权委托书(模板) 4-1-3.承诺书(模板) 附件 4-1-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奖励兑现申请表 企业 (机构)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投资总额 (万元) 基本户 账号 主营业务 基本户 银行 实缴注册 资本 (万元) 法定 代表人 委托 联系人 注册时间 及迁入片 区时间 电话及 手机号码 电话及 手机号码 税务 登记号 身份证 号码 身份证 号码 政策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 (南府规〔2019〕27 号) 企业类别 □新设立企业 □市内新迁入企业 所属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新兴制造业 □片区内企业 □科研机构 □其他 申请内容(在拟申请事项的前面方框打“√”,并填写拟申 请的奖励金额): 申请兑现 事项 申请人 承诺 □1.拟申请地方经济贡献奖 奖励金额: □2.拟申请一次性奖励 奖励金额: □3.拟申请融资支持 支持金额: □4.拟申请人才贡献奖励 奖励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申请人承诺: 1.本表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本单位对此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奖励兑现 申请表中所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税务登 记号、基本户银行、基本户账号均真实、准确、有效,本单 位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申请单位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 A4 纸双面打印, 据实填报资料后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附件 4-1-2 授权委托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法人代表 照) 为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 ,谨代表本公司授权 (职务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 ) ,为 本公司合法的授权代表人,就南宁片区各项奖励的相关申请文件 签署,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字样: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1-3 承诺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 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 ),于 年 月 日申请 □地方经济贡献奖;□一次性奖励;□融资支持;□人才贡献奖 励。 我公司(机构)承诺:我公司(机构)已知悉《加快建设中 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 27 号)等奖励政策及约定。我公司(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以及履行与南宁片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地方经济贡献奖励一次性告知材料 事项名称 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地方经济贡献奖励 实施主体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设定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27 号) 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税局核定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 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他 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实施对象 和范围 符合南宁片区发展定位的新设立现代服务业 (含国际贸易)和新兴制造业企业。 申请条件 年主营业务收入达 10 亿元以上(含 10 亿元)的 上述企业。 申报提交材料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请企 业(机构)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六条款要求,申 请地方经济贡献奖励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 4-1-1) ;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1-2); (三)承诺书(附件 4-1-3) ;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五)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及税收的材料; (六)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 件) ;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 申报资料。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形式审查,符 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 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 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审核并专 题研究后报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按决策机制进行审 议。 (三)拨付奖励资金 审议通过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 按程序办理奖励资金审核拨付手续。 不收费 受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 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附件 4-2 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 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19〕27 号) 。 二、申请条件 (一)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内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取得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核算。 (二)2019 年 1 月 1 日前设立或迁入的国际贸易企业,需连 续 2 年以上(含)有纳入统计的进出口数据,年度进出口额 8 亿 美元以上或出口额 4 亿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 5%以上。 (三)2019 年 1 月 1 日后(含)新设立或迁入的国际贸易企 业,设立或迁入当年纳入统计的进出口额 8 亿美元以上或出口额 达 4 亿美元以上;设立或迁入第二年起,进出口额条件同第(二) 项之要求。 (四)企业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五)符合《南宁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对申 请人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时间 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上一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申报材料 (具体申报时间以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四、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五、申请材料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一)申请表(附件 4-2-1);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2-2) ; (三)承诺书(附件 4-2-3);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 (七)进出口业绩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 1.年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报关单数量较多的企业,请提 供金额最大的前 10 份报关单。 2.企业年度收、付汇记录(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 台截图打印)或其他有效收、付汇凭证。 3. 服务贸易进出口需提供经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审查通 过的服务贸易执行数据(截图打印)。 (八)单位名称、对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六、受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南宁片区综合 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 外)。 八、办理时限 55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他需要扣除时限 的特殊情况。) 九、办理流程 (一)告知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由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主动 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形 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 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 不予受理。 (三)复核和资金拨付。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南宁片区管理 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对公账户。 附件:4-2-1.申请表(模板) 4-2-2.授权委托书(模板) 4-2-3.承诺书(模板) 附件 4-2-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奖励兑现申请表 企业 (机构)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投资总额 (万元) 基本户 银行 基本户 账号 实缴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时间 及迁入片 区时间 税务 登记号 法定 代表人 电话及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委托 联系人 电话及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政策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 (南府规〔2019〕27 号) 企业类别 □新设立企业 □市内新迁入企业 所属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新兴制造业 □片区内企业 □科研机构 □其他 申请内容(在拟申请事项的前面方框打“√”,并填写拟申 请的奖励金额): 申请兑现 事项 □1.拟申请地方经济贡献奖 奖励金额: □2.拟申请一次性奖励 奖励金额: □3.拟申请融资支持 支持金额: □4.拟申请人才贡献奖励 奖励金额: 合计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人 承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申请人承诺: 1.本表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本单位对此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奖励兑现 申请表中所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税务登 记号、基本户银行、基本户账号均真实、准确、有效,本单 位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申请单位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 A4 纸双面打印, 据实填报资料后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附件 4-2-2 授权委托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法人代表 照) 为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 ,谨代表本公司授权 (职务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 ) ,为 本公司合法的授权代表人,就南宁片区各项奖励的相关申请文件 签署,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字样: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2-3 承诺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 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 ),于 年 月 日申请 □地方经济贡献奖;□一次性奖励;□融资支持;□人才贡献奖 励。 我公司(机构)承诺:我公司(机构)已知悉《加快建设中 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 27 号)等奖励政策及约定。我公司(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以及履行与南宁片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度进出口奖励一次性告知材料 事项名称 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 实施主体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设定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 区支持政策》 (南府规〔2019〕27 号) 办理时限 55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 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实施对象 和范围 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国际贸易企业 (一)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内依法办理 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行 独立核算。 (二)2019 年 1 月 1 日前设立或迁入的企业, 需连续 2 年以上(含)有纳入统计的进出口数据, 年度进出口额 8 亿美元以上或出口额 4 亿美元以上, 且同比增长 5%以上。 (三)2019 年 1 月 1 日后(含)新设立或迁入 的企业,设立或迁入当年纳入统计的进出口额 8 亿 美元以上或出口额达 4 亿美元以上;设立或迁入第 二年起,进出口额条件同第(二)项之要求。 (四)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五)符合《南宁片区专项发展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对申请人的相关要求。 申报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及标准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 请单位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一)申请表(附件 4-2-1) ;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2-2); (三)承诺书(附件 4-2-3) ;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五)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七)进出口业绩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括: 1.年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报关单数量较多 的企业,请提供金额最大的前 10 份报关单。 2.企业年度收、付汇记录(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 上服务平台截图打印)或其他有效收、付汇凭证。 (八)单位名称、对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 更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 原件)。 (一)告知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由南宁片区 管理委员会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南宁片区管理 委员会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报材料齐 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 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复核和资金拨付。经复核符合申报条件 的,由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 至申请人对公账户。 不收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 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附件 4-3 融资支持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 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19〕27 号) 。 二、申请条件 (一)2019 年 8 月 26 日起(含当日)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 片区注册的企业或从南宁市外迁入的企业。 (二)符合南宁片区发展定位的项目。 三、申请时间 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上一年度融资支持申报材料(具体申报 时间以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 四、奖励标准 按不超过贷款利息的 20%给予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 3 年,单 个项目补贴累计不超过 500 万元。 五、申请材料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请企业(机构) 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七条款要求,申请融资支持的, 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 4-3-1);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3-2) ; (三)承诺书(附件 4-3-3);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融资合同和贷款利息支付凭证;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八)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六、受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南宁片区综合 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八、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市金融办核定 5 个工作 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他需要扣除时 限的特殊情况) 九、办理流程 (一)告知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由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主动 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形 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 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 不予受理。 (三)复核和资金拨付。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南宁片区管理 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对公账户。 附件:4-3-1.申请表(模板) 4-3-2.授权委托书(模板) 4-3-3.承诺书(模板) 附件 4-3-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奖励兑现申请表 企业 (机构)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投资总额 (万元) 基本户 银行 基本户 账号 实缴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时间 及迁入片 区时间 税务 登记号 法定 代表人 电话及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委托 联系人 电话及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政策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 (南府规〔2019〕27 号) 企业类别 □新设立企业 □市内新迁入企业 所属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新兴制造业 □片区内企业 □科研机构 □其他 申请内容(在拟申请事项的前面方框打“√”,并填写拟申 请的奖励金额): 申请兑现 事项 □1.拟申请地方经济贡献奖 奖励金额: □2.拟申请一次性奖励 奖励金额: □3.拟申请融资支持 支持金额: □4.拟申请人才贡献奖励 奖励金额: 合计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人 承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申请人承诺: 1.本表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本单位对此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奖励兑现 申请表中所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税务登 记号、基本户银行、基本户账号均真实、准确、有效,本单 位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申请单位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 A4 纸双面打印, 据实填报资料后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附件 4-3-2 授权委托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法人代表 照) 为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 ,谨代表本公司授权 (职务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 ) ,为 本公司合法的授权代表人,就南宁片区各项奖励的相关申请文件 签署,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字样: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3-3 承诺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 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 ),于 年 月 日申请 □地方经济贡献奖;□一次性奖励;□融资支持;□人才贡献奖 励。 我公司(机构)承诺:我公司(机构)已知悉《加快建设中 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 27 号)等奖励政策及约定。我公司(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以及履行与南宁片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融资支持政策兑现一次性告知材料 事项名称 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融资支持 实施主体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设定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27 号) 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市金融办 核定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 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实施对象 和范围 申报提交材料 符合南宁片区发展定位的项目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 请机构(企业)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 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七条款要求,申 请融资支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 4-3-1) ;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3-2); (三)承诺书(附件 4-3-3) ;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五)融资合同和贷款利息支付凭证; (六)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七)企业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八)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 原件)。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及标准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 申报资料。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形式审查,符 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 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 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审核并专 题研究后报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按决策机制进行审 议。 (三)拨付补贴资金 审议通过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 按程序办理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手续。 不收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 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附件 4-4 人才贡献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 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19〕27 号) 。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南宁片区发展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含国际贸易) 和新兴制造业企业或科研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 (二)在南宁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 金 30 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 20 万以上) 。 三、申请时间 每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上一年度人才贡献奖励申报材料(具体 申报时间以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通知为准)。 四、奖励标准 对在南宁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且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 30 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 20 万元以上)符合南宁 片区发展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含国际贸易)和新兴制造业企业或 科研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单个企业或机构不超过 10 名,重点企业不超过 15 名),按照其个人对南宁市的经济贡献 100% 给予奖励。其中,港澳籍人才可选择按照内地与港、澳地区税负 差额给予奖励;外籍人才可选择按照超过 15%税负部分给予奖励。 奖励金上不封顶,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五、申请材料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请企业(机构) 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八条款要求,申请人才贡献奖 励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 4-4-1);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4-2) ; (三)承诺书(附件 4-4-3);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人才贡献奖励审批表(附件 4-4-4); (六)纳税证明/完税凭证; (七)职位证明/任职文件; (八)身份证/护照、来华工作签证; (九)人员清单; (十)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受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南宁片区综合 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八、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税局核定 5 个工作日;实 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他需要扣除时 限的特殊情况) 九、办理流程 (一)告知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由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主动 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形 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 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 不予受理。 (三)复核和资金拨付。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南宁片区管理 委员会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附件:4-4-1.申请表(模板) 4-4-2.授权书委托(模板) 4-4-3.承诺书(模板) 4-4-4.人才贡献奖励审批表(模板) 附件 4-4-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奖励兑现申请表 企业 (机构)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投资总额 (万元) 基本户 银行 基本户 账号 实缴注册 资本 (万元) 注册时间 及迁入片 区时间 税务 登记号 法定 代表人 电话及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委托 联系人 电话及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政策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 (南府规〔2019〕27 号) 企业类别 □新设立企业 □市内新迁入企业 所属类别 □现代服务业 □新兴制造业 □片区内企业 □科研机构 □其他 申请内容(在拟申请事项的前面方框打“√”,并填写拟申 请的奖励金额): 申请兑现 事项 □1.拟申请地方经济贡献奖 奖励金额: □2.拟申请一次性奖励 奖励金额: □3.拟申请融资支持 支持金额: □4.拟申请人才贡献奖励 奖励金额: 合计申请奖励金额: 申请人 承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申请人承诺: 1.本表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本单位对此 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奖励兑现 申请表中所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税务登 记号、基本户银行、基本户账号均真实、准确、有效,本单 位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申请单位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 A4 纸双面打印, 据实填报资料后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公章。 附件 4-4-2 授权委托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法人代表 照) 为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 ,谨代表本公司授权 (职务 ,证件号码(身份证/护照) ) ,为 本公司合法的授权代表人,就南宁片区各项奖励的相关申请文件 签署,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字样: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4-3 承诺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 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 ),于 年 月 日申请 □地方经济贡献奖;□一次性奖励;□融资支持;□人才贡献奖 励。 我公司(机构)承诺:我公司(机构)已知悉《加快建设中 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 27 号)等奖励政策及约定。我公司(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以及履行与南宁片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4-4 人才贡献奖励审批表 代扣代缴义务人(盖章): 单位:元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本年度申请人才贡献奖励具体情况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 合计 姓名 职位 工资薪金 纳税金额 补贴/奖励金额 备注 符合条件的 高级管理人 员和技术人 才补贴:按照 其个人对南 宁市的经济 贡 献 100% 给 予奖励。其中, 港澳籍人才 可选择按照 内地与港、澳 地区税负差 额给予奖励; 外籍人才可 选择按照超 过 15% 税 负 部分给予奖 励。奖励金上 不封顶,直接 划入个人账 户。 人才贡献奖励政策兑现一次性告知材料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人才贡献奖励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设定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27 号) 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税局核定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 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 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实施对象 和范围 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 申请条件 (一)在南宁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且年度应 纳税工资薪金 30 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 资薪金 20 万元以上)。 (二)符合南宁片区发展定位的现代服务业(含 国际贸易)和新兴制造业企业或科研机构的高级管 理人员和技术人才(单个企业或机构不超过 10 名, 重点企业不超过 15 名)。 申报提交材料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材料需加盖申 请机构(企业)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 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八条款要求,申 请人才贡献奖励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 4-4-1) ; (二)授权委托书(附件 4-4-2); (三)承诺书(附件 4-4-3) ;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五)人才贡献奖励审批表(附件 4-4-4) ; (六)纳税证明/完税凭证; (七)职位证明/任职文件; (八)身份证/护照、来华工作签证; (九)人员清单; (十)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 原件);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及标准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 申报资料。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形式审查,符 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 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 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审核并专 题研究后报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按决策机制进行审 议。 (三)拨付奖励资金 审议通过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 按程序办理奖励资金审核拨付手续。 不收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号市民中心 B 座 2 楼 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政策兑现窗口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电话:0771-4780863,投诉电话:0771-322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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