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细则.doc
2016 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分制度 本次考核对象为分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由学工办老师,13、14、15 级各班班委,7 大常委,人力部及各部门委员参加评分。本次考核在评分 对象及评分内容上遵循全面客观的评分。具体分值如下: 一、班委评议: 1、每小点满分为 5 分,20 点共 100 分,占考核成绩 20%。 2、对于多个班委评议各部门,将取平均分后再乘其百分比。 3、本部门最后得分及时各部门委员在此环节最后得分。(同下) 二、常委评议: 1、根据各委员实际情况,在相对分数的打钩栏打钩。 2、“其他”中每一个选项总分为 5 分。常委根据部门委员各自实际表现打 分。 3、本表格总分为 100 分,占考核成绩的 20%。 三、部门委员互评: 1、本部门委员互评,如只有两人,就一人评议。如若两人以上则取其平均 值。 2、互评占考核成绩的 15%。 四、老师评议: 1、活动策划举办、工作态度、个人修养三大项中,每一项满分为 10 分, 请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及达标程度酌情给分。 2、对部门总印象一项总分为 20 分,最高分不超过 20 分。 3、本评议表占考核成绩 15%。 五、人力部评议: 1、本评议表根据学习部、纪检部提供的成绩单及考勤进行打分。 2、考勤部分根据人力部、秘书处及常委提供的考勤情况进行评议。 3、本表格总分 100 分,占考核成绩的 30%。 班委所对应考核部门: 1、常委由所常管部门代替班委打分,部门委员互评由其他任意三个常委评。 社团理事会由各社团代替班委打分。 2、班长:分团委及学生会秘书处、人力部、外联部 3、副班长兼心理委:人力部、素拓部 4、团支书:组织部、实践部、网络部、素拓部 5、组织委:组织部 6、宣传委:分团委及学生会宣传部 7、纪检委:纪检部 8、学习委:学习部 9、生活委:宿管部、资助部 10、文艺委:文艺部、女生部 11、体育委:体育部 注:有挂科、重修的委员不能参与评优,评优人数取总人数 40%。 附件:1.2016 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表——老 师 2.2016 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表——常委 3.2016 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表——部门委员 4.2016 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表——人力部 5.2016 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表——班委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人力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