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人社办函[2018]39号(专技处)郑州市2018年国贴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信函头).doc
郑人社办函〔2018〕39 号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 2018 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8 年享受国 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74 号) 精神, 现就做好 2018 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 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职称,近五年来取得的业 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 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 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 内领先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 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奖励)主要参与 人员;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二名)或 2 项二等奖(第 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 划等)或两项以上子项目;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重点或重大项目; (7)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8)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 的论文被 SCI 收录(一区 3 篇以上或一区 2 篇且一、二区累计 6 篇以上)。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 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 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 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 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 之一: — 2 — (1)获国家科技奖励; (2)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3)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 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4)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国内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 (5)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 2 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并取得显 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 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 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 国医师奖或金刀奖等卫生行业国家级学术、技术奖励; (2)获白求恩奖章或南丁格尔奖;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 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及以上 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室的学科带头人; (6)担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杂志(中 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6 篇以上论文或被 SCI 收录 2 篇以上且影响 因子大于 3.0 的论文。 4.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 — 3 — 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 (前二名)或 2 项二等奖(第一名); (2)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3)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4)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软科学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 CSSCI 收录 6 篇以上,或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 SSCI、A&HCI 收录 2 篇以上。 5.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 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 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并获全国本行业或领域最 高奖的主创人员(前二名)。 6.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 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 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 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 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名); (3)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 4 — (5)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 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7. 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在比赛前四年内执训满两年,培养训 练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教练员: (1)在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中获得奖 牌; (2)取得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 (3)打破世界纪录或全国纪录并被相关体育组织承认。 8.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并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 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 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原技能大奖、中原大工匠等荣誉称号,业绩 突出,影响广泛。 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 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 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 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 — 5 — 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 (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 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 操作技术问题。 7. 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 家争得荣誉。 8.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 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主 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更好地推动产业高端化、 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提升,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 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申报该类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大数据 及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经济、生物医药、生 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 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或 技术能手,具有高级职称或是高级技师。 2. 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 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 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 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 6 — 二、推荐数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给我市推荐名额为 16 名:其 中专业技术人才 5 名、高技能人才 4 名、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7 名 (含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航空港区各 2 个指标) 。三类指标 不得相互挤占。 各县(市、区)推荐名额:按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 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各 2 名;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航空港区 按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各 2 名,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各 4 名; 市直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按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及产业 创新领军人才各 2 名;三类指标不得相互挤占,不得超指标推荐。 符合条件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控制指 标。对于符合上述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条件的特别优秀的产业创新 领军人才,各县(市、区) 、市直各有关单位可在分配的推荐名额 基础上多推荐 1-2 名人选。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直 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 非公有制单位推荐工作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人 选。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必须经过个人申 报、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涉密人员可不 公示) ,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县(市、 区)及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 — 7 —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涉密人员可不公示) ,将公示无异议 的人选呈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及市直有关单位要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作为更好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创新驱动和统筹抓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要围绕国家、省和我市重大战略、重大工 程、重大项目,聚焦“中国制造 2025”、“人工智能”、“大数据”等 产业和行业开展选拔工作。 (二)保证质量。按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 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对人选质量要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 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切实 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 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 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本次推荐工作开展情 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考核范围, 作为今后各项选拔推荐工作布置和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其它要求。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 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 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 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 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 申报。 — 8 — 五、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 综合报告 2 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 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综合报告以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或市直部门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 2. 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 1 份。 3. 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 1 份。 4. 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新版电 子证书,电子证书原件可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 印,必须提供 2015、2016、2017 年三年电子证书原件)1 份。 5. 专家情况登记表 2 份。 6. 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 7. 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 1 份。 纸质材料一律提交复印件,评审过后不再退回。 (二)电子数据 1. 通过“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 RPU 格式电子数据。 2. 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请认真核对填报的电子数据, 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 准确无误。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 — 9 — 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 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版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 平台 http://www.hnzjgl.gov.cn“下载中心”专栏查阅和下载。 申报材料务必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28 日由各县(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单位(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报 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处(陇海路与工人路交 叉口西南角,1307 西房间) ,如超出此时间段报送,将不再受理, 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电话:专业技术人员处 67882512 职业能力建设处 67185140 电子信箱:rsjsczj@163.com 2018 年 3 月 8 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