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服务承诺制度(1).docx
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 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 务水平,特制定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承诺制度。 服务承诺制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 标,以企业、公众的广泛介入和监督为主要手段,通过公开 承诺和社会监督,实现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从方 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角度,处处、事事、时时为服务 对象考虑,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提高优质服务。 各进驻窗口根据职能要求,保留事项全部推行办事程序、 办事时限、办事权限、办事结果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服务标准要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同时要有服务的行为标 准(行为规范、态度要求、满意率等)和质量标准。 服务承诺制的贯彻与落实工作由窗口负责人负责,服务 中心督查股负责监督和检查。 违诺第一次给予批评和诫勉教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违诺第二次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违诺第三次以上给予效能 告诫或退回原单位。 各进驻窗口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 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 制定出窗口服务承诺制工作细则。 濮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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