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 2: 界首市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 征求意见稿 2023 年 6 月 1 目 录 序 言 ………………………………………………………4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5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7 (一) 儿童与健康 …………………………………………7 主要目标 ………………………………………………7 策略措施 ………………………………………………8 (二)儿童与安全 …………………………………………16 主要目标 ………………………………………………16 策略措施 ………………………………………………17 (三)儿童与教育…………………………………………20 主要目标 ………………………………………………20 策略措施 ………………………………………………21 (四)儿童与福利 ………………………………26 主要目标 ………………………………………………26 策略措施 ………………………………………………27 (五)儿童与家庭……………………………………32 主要目标 ………………………………………………32 策略措施 ………………………………………………33 (六)儿童与环境……………………………………35 主要目标 ………………………………………………36 策略措施 ………………………………………………36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40 2 主要目标 ………………………………………………40 策略措施 ………………………………………………41 三、组织实施 ………………………………………………46 四、监测评估 ………………………………………………48 3 序 言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 斗目标、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 健康成长,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培养 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 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推动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历 史性新成就。界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 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推动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儿童健康和健康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 儿童死亡率等多项指标稳步下降。儿童教育稳步发展,综合 素质不断提升,福利水平大幅提高,权益保障措施不断完善, 生活、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儿童事业和儿童发展取得了历史 性新成就。 进入新时期,界首儿童事业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 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儿童优先发展的 落实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儿童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仍然存在,医疗、教育等 基础性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有待全面提高, 儿童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儿童权益保障还需持续推 进,儿童保护服务网络尚待广泛织密织牢,公共资源合理配 4 置仍需优化落实,儿童事业发展任重道远。 未来十年,我国正处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 时期,也是我市坚定不移实施高质量发展,努力在皖北高质 量发展中打头阵、当先锋,勇当皖北“三个排头兵”的重要 时期,更是开启现代化美好界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十年。站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 划新时代儿童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 原则,全面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 步协调发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 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1-2030 年)》《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阜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界首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 目标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界首市儿童发展实际, 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 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 5 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促进儿童全 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 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 儿童综合素质,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接班人,为建设现代 化美好界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阜 阳市及界首市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将 党的领导贯穿儿童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儿童优先保障。在出台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 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发 展要求。 3.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遵循儿童 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儿童德智体 美劳全面发展。 4.保障儿童平等发展。消除对儿童任何形式的歧视,保 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尊重儿童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 儿童参与家庭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 (三)总体目标 保障儿童权利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 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 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享有更加均等 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 6 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 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 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明显增强。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儿童的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儿童健康 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儿童 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水平。 3.新生儿、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 3‰、4‰ 和 5‰以下(2025 年降至 3.1‰、5.2‰和 6.6‰以下)。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 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 得到有效防治与救助。 6.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 位保持在 90%以上。 7.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 知识、方法和技能。 8.5 岁以下儿童贫血率、生长迟缓率控制在 10%、3%以下。 7 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近 视率分别下降至 38%、60%、70%以下。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 力检查覆盖率达到 90%以上。 10.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 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 25%以内。 11.培养儿童良好的运动意识、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中 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 60%以上。 12.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13.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 显提高。 14.5 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控制在 0.5%以内。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全面推动高质量健康资源建设, 加大对儿童医疗保健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将儿童健 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加 强公共卫生政策与儿童医疗保障政策衔接,缩小城乡、区域、 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 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开展儿童健康远程医疗服务,促 进儿童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 模式,通过妇幼保健三级网络,完善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 推进儿童健康动态管理, 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信息化、 智能化管理。积极创建“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 8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 甲等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设施,进一步扩大服务 范围、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中 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统筹全市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加 强儿童保护和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童保健门诊标准 化建设,以市妇幼保健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为枢纽,村级卫生室为基础的儿童保健服务网络。积 极对接长三角等优质医疗资源,建立紧密医联体或名医工作 室等,推进医共体、妇幼保健专科联盟建设,促进新生儿科、 儿科与儿童保健科的优质资源共享。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 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1.12 人、儿科床位增至 3.17 张。健 全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格,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至少配备 1 名提供规范化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 少配备 2 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加快儿童医学和儿童 保健人才培养,提高儿科专业技能和儿童保健人员服务能力, 提高儿科、儿童保健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父母或其他监 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以家庭、社区、学校、 幼儿园、托育机构为重点,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特别是 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应 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 成健康行为习惯。发挥国家级孕妇学校示范引领作用,推进 医疗保健机构规范设置并开展“孕妇学校”“家长课堂”, 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 相关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 9 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 品。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强院 前儿童急救技能的普及,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 护有效衔接,巩固和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落 实三级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 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 能力。全面落实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 理、危急重症救治、5 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 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 90%以上。完善 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 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提 升儿童健康管理能力。重视儿童保健学科建设,加强新生儿 生命早期基本保健,努力为儿童提供系统化保健服务。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 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 服务制度,落实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出生缺 陷防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大力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因地制宜推进 婚前医学检查场所与婚姻登记场所就近就便设置,积极推广 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婚姻家庭辅导和优生咨询指导 “一站式”服务。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规范产前 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不断拓展新生 儿疾病筛查病种,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 10 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加强对先天性心 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等严重多发出生缺陷疾病的防治, 减少先天残疾。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 筛查率分别达到 98%和 90%以上。完善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 障制度,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治项目,减轻 患儿家庭及社会负担。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和成 果转化。 6.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巩固提高儿童保健门诊标 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促进儿童保健工作持续发展。3 岁 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 7 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 90% 以上。加强中医儿科建设,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儿童疾病诊疗 和预防保健中的作用,积极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推进以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六类残疾为重点 的 0~6 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 衔接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乡级初筛、县级复筛、专业医疗 机构诊断康复的模式,提高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 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 备校医、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的卫生保健 设备,加强对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持续加 强对孤儿、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 7.加强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 胖、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为 11 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和综合管理技术,建立早 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和监测制度。加强儿童新发传 染病管理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 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 制度。加强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疗能力,逐步实现儿 童罕见病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的闭环式管理。完善苯丙 酮尿症患儿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供应和保障机制。 8.执行儿童免疫计划,根据城市规划,合理设置接种点, 方便群众。严格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逐步扩大免疫规划疫 苗种类,维持较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对疫苗 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接种活动的监督 检查。稳妥做好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置。 9.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 早期发展工作机制,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 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 务。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充分 发挥市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加强医 防融合、医教结合,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网络。推进和规 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育机构的婴幼儿早期 发展指导服务。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能培训,提高基层 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 进社区、进家庭,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打造以农村为重 点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 12 10.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营养能力建设,完善市妇 幼保健院儿童营养、运动医学门诊建设,提高营养喂养咨询 和运动指导能力。强化营养监测与评估,关注生命早期 1000 天营养,开展孕前、孕产期、儿童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研 究制定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 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 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实施母乳喂养 促进行动,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在 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母婴室,6 个月内婴儿纯 母乳喂养率达到 55%以上。加强食育教育,以市妇幼保健院 为指导、推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普及 6 月龄以上儿童 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 预防和控制儿童超重和肥胖。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 的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完善落实食品标签体系。 11.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 检查工作,提高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完善界首市儿童 青少年近视防控基地建设,推动建立儿童视力电子档案,借 助妇幼保健机构对全市开展视力健康教育,帮助儿童家长掌 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科学规范使 用电子产品,纠正不良读写姿势。改善视觉环境,改善教学 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 器。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 为规范中。引导家长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掌 握孩子的眼睛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普及儿童每天接触户外 自然光不少于 1 小时。 13 12.加强儿童口腔健康服务。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将口 腔健康检查纳入儿童常规体检项目,提高口腔健康教育的可 及性,培养儿童勤刷牙、勤漱口等卫生习惯,形成自主自律 的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减糖专项行动,减少儿童含糖饮料和 高糖食品摄入。将儿童口腔知识作为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 健康管理、孕妇学校和家长学校课程重点内容。开展“窝沟 封闭”等惠民服务,降低儿童患龋率。 13.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宣传资源, 强化学生健康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鼓励医 疗保健机构开展医体相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积极推进阳光 体育运动,学龄前儿童全天内各种类型的身体活动时间应累 计达到 180 分钟以上。其中,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身体活动累 计不少于 60 分钟,户外活动每天应进行至少 120 分钟。学 龄期儿童要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 育与健康课,小学一二年级每周 4 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 每周 3 课时,高中阶段每周 2 课时,鼓励有条件的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确保中小学生每天 1 小时校 园体育活动。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体质健康监测 等制度,建立儿童体质健康档案。提倡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 费或低收费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鼓励学校体育场馆设施 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引导积极参加体育锻炼,适度 安排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小学生每天 10 小时、 初中生 9 小时、高中生 8 小时睡眠时间。 14 14.完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能力建设,中小学至少配备 1 名专(兼) 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开足开好心 理健康课程,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制订中小学心 理危机干预指导方案。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 依托市妇幼保健院、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学校心理健 康教育和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档案,完 善档案管理制度,构建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预警防控机制。 构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心理行为问题评 估、心理障碍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体系。建 设县乡校三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系统,加强心理 咨询辅导服务,做细做实日常预警防控。强化医教协同、家 校协同,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危机预警和快速处理反应机制。 关注和满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 心理发展需要。推动医疗相关机构开设儿童精神心理科或儿 童心理保健门诊,加强儿童精神心理专科建设。鼓励社会工 作者面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15.为儿童提供性健康教育和服务。引导儿童树立正确 的性别意识和道德观念,正确认识两性关系。教育部门要把 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课程质量监测体系,提高教育效 果。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据儿童发育阶段和发展特点开 展性教育。妇幼保健机构配合开展性教育与生殖健康教育进 校园活动。鼓励支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15 等为儿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设立儿童性健康保护咨询门诊。 推动中小学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制度。 16.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 炎及其相关的肝癌、肝硬化死亡上升趋势。对医务人员、经 常接触血液的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乙型肝炎病毒表面 抗原携带者家庭成员等高风险人群开展乙型肝炎疫苗接种, 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集体生活人 员等易传播甲型肝炎病毒的重点人群接种甲型肝炎疫苗。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2.排查减少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3.广泛普及儿童安全座椅及安全头盔,有效保障儿童出 行安全。 4.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 致残和死亡。 5.儿童食品、药品、用品、游乐设施等安全得到有效保 障。 6.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虐待和暴力。 7.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行为,校园欺凌现象显著减 少。 8.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隐私 泄露等问题。 9.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16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 控意识,采用宣传教育、改善环境、加强执法、使用安全产 品、开展评估等措施,提升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 力,创建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和网络环境。 加强教育培训,帮助儿童及其看护人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 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儿童安全习惯。学校、幼儿园、托育机 构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防伤害、 防暴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大型商场、超市、医 院、图书馆、博物馆、游乐场、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 区景点等场所运营单位须建立走失儿童搜寻机制。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加大儿童意外伤害防控 执法力度。构建并完善多部门合作的儿童意外伤害防控工作 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意外伤害防控。探索创新并大 力推广儿童意外伤害防控适宜技术,优先制定实施针对农村 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残儿童、困境儿童的意外伤害防控 措施。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 3.预防和减少儿童溺水。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 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儿童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监护人监护 责任,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加强开放性水域管理,配强物防 设施,补齐重点水域警示标识,配足救援装备,有条件的地 方对重点水域实施物理隔离。加强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 技能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儿童使用 安全游泳场所,加强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 17 校开设游泳课,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加强儿童假 期安全教育,通过以案示警,让广大儿童认识到私自下水游 泳的危险,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提高儿童看护人看护 能力,培养儿童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乘车 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 完善儿童道路安全防护用品,加强生产和销售监管。完善校 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落实校车安 全管理条例,严格校车注册登记、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向 儿童普及安全乘车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意外伤 害。消除环境危险因素,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 防护产品,减少儿童跌倒、跌落。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 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家用电器,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 功能的家用电器,预防儿童烧烫伤。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 提升儿童看护人对药物、日用化学品等的识别及保管能力, 避免儿童中毒。预防婴幼儿窒息,提升看护人对婴幼儿有效 照护能力。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预防动物咬伤。加强 防灾减灾教育,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针对地震、火灾、踩踏 等灾害性、突发性事件的防灾避险技能。 6.加强儿童食品、用品、药品、游乐设施等安全管理。 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婴幼儿辅助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婴幼 儿配方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不合格食品处罚力度。落实学校 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积极推 18 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 长监督作用。强化儿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儿童用 品安全守护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持续做好儿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 告和监测体系。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 7.有效防范和严惩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 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增强 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 庭保护责任,建立防控儿童暴力伤害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 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落实针对儿童暴力伤害发 现、报告、干预机制。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落 实强制报告制度,鼓励公众揭发、劝阻、制止、检举、控告 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违法犯罪 行为。 8.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完善落实校园欺凌综合治理 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 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 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校园欺 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工、 家长、学生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置能力。依法依规调查和 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家长 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 长了解校园欺凌防治知识,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行为发生。 19 9.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政府、企业、学校、家 庭、社会保护责任,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 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专项 整治涉及不良网络社交、发布低俗有害信息的行为。加强对 互联网企业监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配足配 强巡查力量,加大对涉未成年人信息内容审核力度。综合防 治儿童沉迷网络,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健全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发现制度,治理网络欺凌。 10.提高儿童遭受意外伤害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援、医 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 看护人、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场所儿童急救设施配 备。加强各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实现儿童伤害院前急 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儿 童医学救治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1.完善儿童安全监测机制。健全完善儿童安全监测系 统。通过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 渠道收集儿童伤害等数据,促进数据信息规范化。建立多部 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评估、利用工作机制。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 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学前教 育毛入园率保持在 96%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5% 20 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 55%。 3.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 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 98.5%以上。 4.适龄儿童普遍接受高质量的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 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 95%以上。 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 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 体受教育权得到根本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 到 97%。 6.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 能力不断提高。 7.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 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10.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 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德育铸魂、智育提质、体教融 合、美育熏陶、劳动促进”五大行动,重点推进理想信念教 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 理健康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 接班人。 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21 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 优先满足教育。健全财政性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 制,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 财政拨款政策,进一步引导、支持、规范和监督社会力量兴 办教育、发展教育,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儿童。 3.发展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继续实施学前教 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增加学位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幼儿园。 加快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依托城区优质园,实行集团化办园,积极推进乡镇中心幼儿 园创建阜阳市特一类幼儿园、阜阳市级一类幼儿园。注重科 学保教,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杜绝学前教育小学化倾 向。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4.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城 乡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大力推进智慧学校提质升级,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 展。完善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合理有序扩大城镇学 校学位供给,消除中小学“大班额”,严禁新增“大班 额”。科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布局,完善集团化办学模 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加强城乡间、校际间 协作,鼓励城乡学校一体化办学、协同发展,实现教育教学 资源共享共建。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 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同 22 步招生。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 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健全精准控辍 保学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 5.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提升计 划,形成公民办高中全方位发展的局面。实施高中新课程改 革,加大对新教材培训力度,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 程标准,优化课程安排,推进选课走班,鼓励教师参与学生 学习成长。健全高中综合评价机制,探索高中阶段多样化发 展的途径,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建立均衡派位生质量跟踪综 合评价体系。 6.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落实“十四五”特殊 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拓展学位服务,加快特殊教育体系 建设。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特殊教育生均公用 经费逐步提高。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和特殊教育融合,改善特殊教育 学校办学条件。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坚持以特殊教育学 校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持续提高残疾儿 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随迁子女平等享 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完 善奖助学金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法治教育、安 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 寄宿需要。 7.提高儿童科学素质。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推进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科普示范学校、防震救灾科普 23 示范学校、知识产权试点学校建设,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 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丰富课程 资源,激发学生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建立校内外科 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注重利用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 心等校外场所开展校外科学学习和实践活动。 8.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 质量观,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 标准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 标准,完善质量监测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制度。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划 片、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落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分配政 策,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9.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 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打造一支 品德优、能力强的教师队伍。借助名师工作室、名校(园) 长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首席教师工作坊、特级教师工 作坊,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 理于一体的教育系统人才梯级建设体系。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充分利用“长三角 一体化发展”带来的机遇,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办学方法, 促进教师观念更新。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依法保障教师 权益和待遇。 24 10.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 制。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夯实学校教育 主阵地作用,在课后服务中更多设置德育、体育、美育和劳 动教育内容,提供特色化服务;充分发挥校内校外资源优势,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进有资质的非学科类校外 培训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课后服务, 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严格落实各学科教学指导意 见及作业规范要求,分学科研制作业设计指南,提高作业管 理水平。落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教育 资源共建共享,提高教育质量。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 后服务师资队伍,积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少先队工作。 1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三风一训”建设,构建 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保障学生参与 学校事务的权利,尊重学生个人隐私,强化学生隐私权保护。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强化学校法治教育建设。加强青 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杜绝校园暴力现象,培育积极向上、 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 12.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学校成立家庭教 育促进中心,搭建畅通的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教育的交流 平台,构建“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健全家校合作机制, 依托由心理健康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师、名班主任构成的家 庭教育讲师团,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中小学每学期 至少组织 1 次家庭教育指导和 1 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 25 园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家庭教育指导和 2 次亲子活动。加强 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与常态化。发挥共青团、少 先队、妇联、科协、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 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儿童福利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2.扩大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儿童公平享有基本 公共服务。 3.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4.推进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构建。 5.每千常住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 4.6 个。 6.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 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障。 7.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 更加健全。 8.城乡社区妇女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 能力持续提升。 9.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0.确保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 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 11.为儿童服务的社会性专业组织和专业队伍明显壮大。 12.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 18 周岁子女 26 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享有公平的权利和机会。 13.实现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政策创新, 逐步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求相匹 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完 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及时将 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儿童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有效提升儿童生存、生活质量。 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 务的均等化、普惠化和便利化程度,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 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服务智慧化 水平。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进出生相关事项联办。市 卫生健康、公安、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 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 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事项的联合办理。按照 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打破城乡界限,加 快城乡儿童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强儿童基本公共服 务标准化建设,尽快构建供给主体多元、提供方式多样的公 共服务供给新格局。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向薄弱环节、特殊儿 童群体倾斜。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优惠政策。 3.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 险与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功能,继续巩固提高儿童参 27 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 待遇调整机制,促进医疗待遇保障更加公平适度。落实儿童 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推动解决特困、低保家庭断保、漏保问 题。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推 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 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合力降低患 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 合作的儿童营养改善协作机制,健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政 策支持体系。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 3-5 岁学龄 前儿童营养改善工作,构建从婴儿期到学龄期儿童连续完整 的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全面实施农村在园幼儿营养改善 计划,开展健康饮食家庭教育,指导家庭合理搭配膳食。深 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相对困难的义务 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完善儿童营养改善费用分摊机 制,逐步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5.加快推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主 体多元、形式多样、政策完备、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婴幼 儿照护服务体系。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 系。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通过 市场化方式,为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提 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各类托育机构的监管,推动建设 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示范型托育机构。 28 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家庭婴幼 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6.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保障能 力。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政策,规范认定流程,完善保障方式,提高保障标准。完善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安置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 构养育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推进落实孤儿和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落实孤儿 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责任。按照《安徽省收养评估实施 办法》要求,规范开展收养能力评估,确保收养登记工作有 序、健康开展。 7.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覆盖率,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 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及时落实上级关于残疾儿童年龄、家 庭经济状况等最新规定,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救助标准和康 复质量。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开展残疾儿童替代照料、 养育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服务。 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加强流浪儿童发现、救 助,落实街面巡查和护送救助职责。救助管理或相关机构依 法依规为流浪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寻亲、接送返乡等服务。 建立流浪乞讨现象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实流浪儿童及其家 庭相关社会保障和义务教育等政策,压实流浪儿童父母或其 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抚养义务,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未 29 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9.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 护工作体系。强化县、乡两级政府属地责任,做好留守儿童 信息动态管理,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 以及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常态化开 展寒暑假特别关爱行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 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 为外出务工人员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落 实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相关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减少留 守儿童现象。 10.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 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整合社区和社会资源,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儿童家 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流动儿童及 其家庭的社区融入。 11.提高妇女儿童之家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 政府主导、部门统筹、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推 进妇女儿童之家各项工作建设,规范管理,配备专(兼)职 工作人员,发挥村(社区)儿童主任作用,拓展服务内容, 提升使用效能。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有资质 的专业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充分发挥 妇女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作用。 12.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 30 儿童队伍服务能力。落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 机构各项职责,推进非区域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加大儿童督 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儿童工作者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制定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 护机构工作标准。提升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的专业化服务水平。 13.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完善市级、乡镇(街 道)、村(社区)三级儿童保护机制。督促学校、家庭、医 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落实主动报告意识,履行 困境儿童和受暴力伤害儿童强制报告义务。积极推进儿童保 护热线工作纳入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时受理、转介 侵害儿童权益的投诉、举报,探索推进接报、评估、处置、 帮扶等一体化工作流程, 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 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个案帮扶模式。鼓励支持社 会力量参与建设儿童保护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服务站点, 提供儿童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 14.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和服务工作。通过 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积极培 育儿童服务的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将更多 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与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 目录,积极引导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面向城乡社区、家庭 和学校提供服务。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服 务水平。 15.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 31 替代养护制度。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 教育、医疗提供制度保障。为服刑人员子女提供临时养护服 务。 16.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 救助保护服务体系,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在全市所 有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时开展监护缺 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切实打通未成年人保护的“最 后一公里”。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 习惯。 2.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 运用科学育儿方法,落实抚养、保护、教育责任。 3.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4.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 务的权利。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95%的 城市社区和 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 指导服务站点。 7.全面落实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法规政策。 8.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 用。 32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 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 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民族 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儿童法 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督促家庭履行法定监护责 任,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满足儿童身心健康发 展需要,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安全 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家庭教育指 导,更新家长教育理念,引导监护人掌握家庭教育知识,树 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成才观,尊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 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不同需求 为家庭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禁止对儿童殴打、虐待等 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3.用好家风涵养熏陶儿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培育弘 扬正确家庭观。发挥家长榜样和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儿童传 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 家庭美德,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 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富有教育意义的好家风弘扬活动,推出系列家风文化服务产 品,持续擦亮“家生态”“界首家庭教育促进会”等工作品 33 牌。引领儿童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习惯。 4.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 儿童为本,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保障儿童休息、 锻炼、闲暇和娱乐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增 加体育锻炼、劳动实践、休息娱乐、亲子活动等时间。尊重 儿童的知情权、参与权、处置权,重视听取并采纳儿童的合 理意见。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鼓励儿童 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培养劳动习惯,提高劳动技能。 5.培育良好亲子关系。引导家庭建立有效的亲子沟通方 式,加强亲子交流,增加陪伴时间,提高陪伴质量。指导帮 助家庭调适亲子关系,加强亲子实践互动,缓解育儿焦虑, 化解亲子矛盾。依托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 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开展亲子活动。加强学校、单位及家庭沟 通和衔接,增加父母陪伴儿童时间。重视亲子阅读指导,推 荐优秀儿童书目,培养儿童良好阅读习惯。 6.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全面贯彻落 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安徽省家庭教育促 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依托现有机构设立家庭教 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家庭教 育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 课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面向本单位职工开 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新时代 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设立家长 34 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中小学、幼儿园健全家庭教育指 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 教师业务培训。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 导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村(社区) 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7.落实家庭生育养育的法规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 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推进 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 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全 面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 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 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8.加强家庭领域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培 养壮大家庭领域专业工作者队伍,提升专业素养。坚持问题 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开展调查研究, 及时推进成果转化,提升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水平。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儿童优先理念纳入全市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 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尊重、爱护 儿童的社会环境氛围。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 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 35 素养。 4.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得到保障。 5.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 6.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 动场所明显增加,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8%,逐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儿童养成绿色低碳 生活习惯。 9.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中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 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10.加强儿童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 展的制度体系,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体 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 增强保障儿童权利的自觉性。探索建立“儿童优先”政策评 估机制,组建跨领域专家组,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政 策进行评估,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政策优先考虑儿 童需求。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改造中提供更多适合儿童的 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 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服务。 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媒体生 产和传播面向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 36 产品。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 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重视培育健康儿童 文化品牌。鼓励儿童参与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 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 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鼓励社会组织、文化 艺术机构为儿童文化艺术活动提供专业指导和场地支持。公 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盲人阅览区应为盲童阅读提供便 利;鼓励社区图书馆设立儿童图书专区。 3.加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的监管和执法。清理校园周 边非法销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玩具。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集中整治在网络游戏、网络节目视 听、网络表演过程中传播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娱 乐场所违规接纳儿童等行为,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非法 网站、非法网络账号等网络文化违法犯罪活动。 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宣传。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播出,不得利用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禁止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 播媒介上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规范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加大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 处力度。 5.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 权利。丰富儿童数字生活体验,提高数字生活质量。通过学 校、幼儿园、家庭和社会多种渠道,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 37 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 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学习交流的能力,养 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 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残疾儿童、困 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6.尊重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儿童有权对涉及本人权 益的事项发表意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制定涉及儿童的法规 政策、处理儿童事务时,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 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实现其权利和利益。将儿童参与 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共青团、少 先队、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打造界首市少 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地图,为少先队员提供寓教于乐的实践打 卡点。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 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培 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 7.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创建安 全、包容、充分响应儿童需求的城市和社区。在城市建设中 融入儿童友好理念,制定儿童友好的公共政策、配置儿童友 好的服务资源,建设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努力使城市规划 适应儿童成长、发展需要;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尊重儿 童权利,加强儿童关爱,增进儿童福祉,优化儿童社区成长 环境。 8.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校外公 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爱国主义、 38 党史国史、科普、法治、中小学生研学实践等教育基地建设, 加快建设综合类场馆或主题场馆。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 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推进儿童活动场所无障碍建设 和改造。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 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在城乡 建设规划、城市更新和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提供更多适 合儿童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 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优势,打造 儿童主题活动品牌,提升育人成效。 9.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加大 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大气、水、土壤等生 态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加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 化建设。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提升改造,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 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统筹农村厕所和 污水、黑臭水体治理。 10.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把生 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活动、 少先队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和中 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在“世界环境日”“全国 低碳日”等节点,开展儿童环保主题活动,培养儿童生态文 明意识,树立珍惜资源、保护自然、珍爱生命、与自然和谐 相处的观念,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的良好生活习惯。 39 11.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制 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统筹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应急处置 期间,优先保证儿童食品、药品、用品供给。学校、幼儿园、 托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 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识别灾害风险 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 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需求采取优先救助 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12.积极参与促进儿童发展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其他 地区的交流合作,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在促进儿童健 康发展方面的有益经验。积极组织与长三角等地区的妇女儿 童工作机构、专家学者的交流互动,在儿童教育、健康、安 全、文化等领域加强合作,共商儿童发展,共促区域繁荣。 加强对外宣传、合作,努力提升界首儿童工作品牌的知名度 和影响力。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保障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完善。 2.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 3.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 4.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5.儿童的民事权益保障得到进一步落实。 6.儿童监护制度进一步落实,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 40 排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8.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 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9.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 为。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 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 重。 策略措施: 1.落实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儿童 福利、网络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的落实,强化儿童保护法律 法规的实施力度,落实法律监督、司法建议和法治督察员制 度。加强儿童保护的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2.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全面落实保障儿童权益主体 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 校园安全隐患、食品药品隐患等问题。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 护和救助领域的跨部门、多主体协调会商机制和综合执法制 度,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 合力。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探索设立少年警务机构, 推进少年警务工作专业化。扩大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设置 覆盖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加强对 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 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 41 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加强司法机关与 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 心理干预、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工作。 4.健全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护涉案未成 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 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关于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评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 到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 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 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 5.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落实《未成年 人法律援助服务指引(试行)》,依法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 围,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专业化未成年 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组织青少年事务志愿者对涉案未成年 人在诉讼、审判期间提供社会调查、行为矫正等观护服务。 保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 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 6.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 育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 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儿童法治素养。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 园”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和 网络平台建设,运用设置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 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媒体 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 42 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家长、教师、社会 公众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7.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依法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开展涉及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工作, 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被探望、抚养、受教育、保护的 权利。依法保障儿童和胎儿的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予等权利。 依法保护儿童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完善支持公 益起诉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 宣传、网络传播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 诉讼工作。 8.落实儿童监护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家庭 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 成年人子女的行为,禁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辍学行为,督促监 护人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加强家庭监护的监督、指 导和帮助,落实强制家庭教育制度。提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 主任关爱能力建设,落实村(居)委员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 制度,强化儿童主任在儿童面临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 况时,做好发现、核实、报告、关爱工作。推进建立监护风 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制定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规范,依 法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害儿童权益事件,符合法定情形的儿 童,由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职责,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 监护儿童及时获得临时监护。 43 9.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贯彻落实相关政 策法规,加强对使用童工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儿 童参加演出、节目制作等方面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 其他经营组织或个人、网络平台等吸纳未成年人参与广告拍 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 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用人单位须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 健康检查,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 工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10.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 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杜绝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以及严 重忽视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积极发现案件线索, 落实学校、家庭、基层组织等相关单位的强制报告制度。及 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儿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充分 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 强对加害人的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罪的加害人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 和安全,及时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 护。 11.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等违 法犯罪行为。完善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一体 化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 加强网络空间监管和执法检查,监督各类网络平台完善对各 类不良信息、违法犯罪信息的主动筛查、识别、过滤及举报 制度,严格网络社交账号实名制管理。及时将网上发现的涉 44 及拐卖人口、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通报公安机关。 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推进出生医学 证明电子证照生成应用,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妥善安置 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自生自卖类案件的被解救儿童。实施青 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开展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 容留儿童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 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12.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 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学校、社 区等识别防范、发现、报告性侵害的意识和能力。落实从业 资格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 案制度。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加强立案和立案监督,依法严 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 惩组织强迫引诱未成年人卖淫犯罪。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 站式”办案区建设,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人身 检查、生物样本提取、辨认等侦查取证。对遭受性侵害或暴 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 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13.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贩卖、传播或持有涉 及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信息,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 害未成年人,利用网络买卖、非法收养儿童,利用网络欺凌 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诱骗未 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 45 为。 14.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完善针对具有严重不 良行为儿童的矫正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 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及时发现、制 止、管教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及时 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 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 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增强教育矫治效果,预防重新犯罪。 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 等方面的同等权利。 强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层工作基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 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 划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责、 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 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将“两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 事日程,将“两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健全报告制度,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每年向市政府妇儿 工委报告规划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 度,定期召开妇儿工委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等,总结交流 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监测评估制度, 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46 (三)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强统筹,系统推进。在党 委领导下,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 指导、督促工作,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承担 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 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妇儿工委,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市 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儿童发展规划。加大对 儿童重点领域投入力度,将组织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 预算,财政资金更多向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倾斜。 (四)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妇 儿工委及其成员单位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 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 能力。加强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行政职能,为履 职尽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 保障。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相统一。加大调查研究,探索儿童发展规律和儿童 工作规律,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依托大数据技术,完善规划 指标监测统计和数据收集。建立中期指标调整机制,对偏离 发展预期的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激发相 关部门履职尽责主动性和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政府购买 服务等方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推进规划实施。 (六)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儿童和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对儿童事业发展的 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 47 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和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法律法 规政策,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和成效,努力营 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 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落实并逐步完善儿童统计监 测方案。市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市妇儿工委成 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机构向市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 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市妇 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 关部门和机构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 评估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程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 规划达标情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 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 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市妇儿工委设立监 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市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 责组织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 告。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市统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施情况 统计监测的人员参加,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 制定监测方案和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信息,向市妇儿 工委提交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儿童统 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监测、 48 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规划实 施的人员参加,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 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市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 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规划实施自我评 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支持评估组相关部 门就儿童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 果可供中期和终期评估参考。 (三)强化儿童发展统计监测。规范完善儿童发展统计 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扩充、调整儿童发展统计指标,推 动纳入国家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 年龄统计工作,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制度化建设。推动建 立市级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逐步实现数据互通互联。 鼓励支持相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监测评估工 作培训和部门协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 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丰富儿童发展和分年 龄、分性别统计信息。加强专题业务培训,有序提升各相关 业务部门的能力和水平。科学设计监测评估方案和方法,探 索开展第三方评估模式。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专业化水平。 (五)充分利用监测评估成果。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 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 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 49 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 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经验、 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 工作。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 50

《界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