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doc
赣交规字〔2023〕4 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构建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 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 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厅直属各单位,省交投集团、省港口集团,各地方高速公路 管理单位: 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围绕从根 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全省交通运输 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1 - 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省 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赣安办字 〔2023〕26 号)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提出以 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 牢安全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 险预控、关口前移,推动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把风险控 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推动安全生产 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全面 提升。行业部分领域有专门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规定的,从其 规定。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第一 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保障安全投入, 明确各环节人员责任,可通过江西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 监察系统附带的“安责通”企业端 APP,实现企业隐患自查 自改自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 - 2 - 依法组织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从业人员要结合本 岗位职责,具体遵守和落实双重预防机制要求。生产经营单 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等发包或者租赁给其他单位 的,应明确各方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实行统 一协调和管理。 (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 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的法定要求,从监管执法、行业规划、产业政策、 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 管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定期分析和研判安全 风险和隐患,对照《江西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分级实施指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 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 全管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三、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着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一)风险分级管控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危险源、 风险点和危险环节开展辨识,要围绕行业安全发展趋势、环 境影响因素、风险规律、事故教训和突出问题等,每年至少 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辨识以下内容: (1)生产区或整体运营区域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 (2)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存在的安全风险; (3)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存在的安 - 3 - 全风险; (4)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 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作业环境、场所等存 在的安全风险; (5)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职业素养、个人防护、日 常作业行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6)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 业、应急处置、事故救援、货物运输合法装载等安全管理制 度的制定和落实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7)其他可能产生安全风险的因素。 2.科学评估风险等级。生产经营单位对辨识出的安全风 险按照《江西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通用指南》《公 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 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梳 理、评估。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 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并定期更新。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报告属 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 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 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以及新工艺、新技 术等。 3.分级有效管控风险。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风险评估的结 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 - 4 - 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 设施等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 监测风险的目的。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 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项目)、班组和岗位的管控 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 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 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辨识评估风险,动态调整 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完善公告公示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完善安全风 险公告制度,建立“一图一牌五清单”,即企业“红橙黄蓝” 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告知牌和风险基础信息清单、 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 单。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签订岗位风险辨识管控确认书(包括 上下工序及本工序风险辨识、防范措施、操作规程、应急处 置等)。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 警示标志。 (二)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隐患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内容。生产经 营单位要制订隐患排查工作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 项、内容和频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 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 和工作任务。根据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排 查出的隐患按照一般和重大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对下列事项 - 5 - 进行排查: (1)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运行以及人员履职情况,从业 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情况; (3)存在危险(危害)因素的场所和区域的设施、设 备、工具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 情况; (4)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作业、危险装 置设备试生产作业、危险场所动火及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及 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电气维修作业以及其他危险作业 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5)有关货物和货运源头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 人责任,明确企业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情况。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按照 货运车辆装载要求合法装载,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装载单, 对所属货运车辆驾驶人进行依法装载和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情况。 (6)作业场所安全风险危害告知情况,劳动防护用品 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 (7)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 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相关行业领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 理情况; - 6 - (8)应急救援预案的制修订、演练,应急救援物资、 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 (9)其他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情况。 2.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布或 者修改;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以及大型 活动; (5)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频发,治超安全 生产网格化管理挂红牌管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 (6)其他应当进行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的情况。 3.及时治理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 要及时实施重点整治,建立资金投入和使用制度,保障隐患 整改资金的需求;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机制,鼓 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 患应确定治理措施并限时治理;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 患,应当在向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 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 案“五落实”。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应当及时验收, 并制作复查验收报告,及时报送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 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治理、验收、报告、销号、持续 - 7 - 改进的闭环管理。 4.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或 者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发现 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 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 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 相关作业人员。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 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属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 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5.建立隐患治理工作台账。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隐患的 排查治理应当建立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 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 况。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还应当建立专门的信息档案, 至少包括下列要素: (1)事故隐患排查人员、时间、具体部位或者场所、 具体情形、报送情况和监控措施; (2)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和文件;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及相关会议纪要 等文件。 四、加强行业指导监督,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监管体系 1.强化风险管控。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组织所辖企 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采取抽调业务骨干、聘请专家 或依托第三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完 - 8 - 善风险辨识评估、风险分类分级管控等机制。并对照重大风 险清单,结合本地区实际,按季度对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 风险及变化情况进行逐项梳理,定期通过江西省交通运输安 全生产监管监察平台报送重大风险点信息。 2.强化隐患治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履 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对重大风险场所、环节、 部位的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监督检 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做到有记录、有隐患整改通知,属于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处罚、有整改过程的跟踪督办、有整 改到位的确认,确保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 3.强化监管执法。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针对不同风 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 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尤其对高风险、低管理水平企 业加大检查频次,对未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管控不 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列入重点监管执 法对象,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 际进一步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内容、方法和步骤,完善 工作机制,层层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把推 动行业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 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行业企业使用“安责通”企业 端 APP,为行业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和工 - 9 - 作指导。 (二)加强工作考核。厅安委办将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适时对各单位、各行 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各单位也要把生产经营 单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 查考核内容,对消极应对、推动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督促 整改。 (三)推动社会参与。进一步发挥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作 用,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对举报属实 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在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 重点领域依法实施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 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鼓励和 引导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 产治理。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 年 5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安委办,各位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各处室。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责任处室单位:厅安全监督处 - 10 - 2023 年 5 月 17 日印发 校对人:杜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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