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息烽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关于下达息烽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 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永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 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 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 208 号)文件精神,现下达息烽县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 2948 万 元 ( 详 见 附 件 ) , 请 列 入 2022 年 政 府 收 支 功 能 分 类 科 目 “2130505-生产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要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 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208 号)精神,做好项目谋划和项目推进落实。 二、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 办法》(财农〔2021〕19 号)及《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115 号)的有关规定,规 — 1 — 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资金拨付 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实用。严格执行乡(镇、街道) 财政报账制,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 和贪污。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农业、乡村振兴等有关 部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 三、要严格按照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 设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入库,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资金管 理,避免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内容、规模、 用途,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产业项目要 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项目建设涉及 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建设工程管理有关规定 执行。 四、加强公示公告。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对资金安排、 项目建设、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告。项目涉及的行政村要 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公 告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规模、建设内容、项目实 施结果等。同时,将公示公告图片纳入报账资料管理,注重公示 公告内容和时间的逻辑性和一致性。 五、加强绩效评价及档案管理。要规范收集整理项目有关资 料,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项目完成后及时按 程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的执行和落实,对 绩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并将资金使用、项目 — 2 — 实施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至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绩效 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 附件:息烽县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 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建设 内容及资金安排表 息烽县财政局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 2022 年 1 月 3 日 — 3 — 抄送:县监察委、县审计局 息烽县财政局办公室 息烽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 年 1 月 3 日印发 共印 25 份 — 4 —

关于下达息烽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