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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回单自助服务业务须知 一、“客户回单自助服务”业务是指我行利用专用设备为对公客户提供的自助 式服务。客户到本行营业网点申请并开通自助服务后,通过账号或单位结算卡登录 自助设备,经过密码等方式身份识别后,可自助办理打印业务回单、利息单及对账 单等相关业务。 二、客户须在本行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回单自助服务的开通、注销、密码重置、 变更手机、变更授权经办人等业务。 三、客户的结算账户将自银行受理申请后开通自助服务;同一客户的不同人民 币结算账户须分别办理业务申请,同一客户的不同外币账户只需由其中一个外币账 户进行业务申请。 四、已开通自助服务的客户在境内我行任一自助回单设备上均可自助办理回单 业务,不限于开户网点的设备。 五、客户须妥善保管密码信息并定期更换。如密码遗失或授权的手机号发生 变更时,应及时向本行营业网点书面申请办理相关结算账户的密码重置或变更已 登记的手机号等业务,以避免账户信息泄露或造成损失。 六、该项服务按照我行对外公示的服务价格进行收费,请在指定付款账户保留 足够余额以支付所需款项。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客户申请的回单自助服务业务自动注销: 1、客户指定办理该项业务所对应的账户撤销; 2、指定付款账户超过一年无法扣收服务费; 3、其它符合银行规定自动撤销的情形。 如对本协议或业务办理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拨打东莞银行 956033 客服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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